朗读
一、背景
近年来,我区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和改善城市管理的需求日益迫切,城市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但是,与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相比,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5年,在原舟山市定海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基础上,我区建立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探索实施综合执法工作。两年来,先后划转498项行政处罚权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并深入推进新划转事项实施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逐步解决了执法效能不高的问题,同时也发现综合执法水平与群众对执法成效的期待的矛盾依然存在,迫切需要进一步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来推进综合执法工作。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转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精神,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的领域,划转安全生产、价格、陆域渔政、水行政、旅游等五方面部分行政执法权,进一步提高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二、过程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转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该通知,并向区安监局、区发改局、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区水利围垦局、区旅游局等5个部门进行书面意见征询,并经区法制办审查。
三、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