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推动我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16]65号)、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舟委办发[2016]73号)及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海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党政办发[2017]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区直机关各单位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的,纳入脱钩改革的行业协会商会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
二、实施原则
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遵循尊重历史、符合实际、规范管理、平稳过渡的原则,实行清理腾退与有偿使用相结合,实现行业协会商会办公场所独立,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为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提供一定的保障条件。
三、工作职责划分
1、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指导和监督区直机关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核准区直机关提出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调整安排方案;
(2)协调督促区直机关清理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
(3)加强对过渡期后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有偿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监管。
2、区直机关(业务主管部门)。
负责清理本部门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的区行业协会商会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研究提出本部门行业协会商会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整改安排方案;
(2)组织实施本部门行业协会商会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工作,提出统筹管理使用意见;
(3)过渡期后,组织本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签订租用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协议,收取租金。
3、全区行业协会商会。
作为本次脱钩的主体,具体职责如下:
(1)对占有、使用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情况进行清查,按标准进行整改;
(2)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腾退或有偿使用的申请,按照核准后的方案和要求组织实施;
(3)遵守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执行办公用房调整安排意见。
四、实施方法步骤
按照区委区府办稳妥推进的整体要求,做好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具体步骤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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