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推进我街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浙委办发〔2016〕69号)和《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舟委办发〔2016〕70号)文件精神,现就推进我街道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以下简称“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坚持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两手抓,搭建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着力构建权责清晰、功能集成、扁平一体、运行高效、执行有力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全面提升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
二、组织体系
街道成立“四个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街道“四个平台”建设推进工作,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四个平台”相关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各内设机构和部门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等为成员。同时下设一个指挥室、四个平台,即综合指挥室、综治工作平台、市场监管平台、综合执法平台、便民服务平台。
(一)街道综合指挥室。街道综合指挥室在城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承担对“四个平台”及派驻机构实行统筹管理、协调指挥和考核考评等职责,负责对12345热线平台派送、上级部门交办的工单及网格员、社区(村)、“四个平台”、“平安通”、“平安浙江”APP等渠道收集的社情民意、矛盾纠纷、民生诉求等问题,根据事项类别和职责分工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形成“受理、交办、执行、督办、反馈、考核”六位一体的工作模式。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由街道分管政法副书记兼任,设立一名专职副主任,主持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二)综治工作平台。依托街道群众工作中心,统筹街道综治、信访、司法、网格、禁毒、“流管”、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协作联动,形成统一的综治工作平台,主要承担基层综合治理、矛盾化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司法调解、维护稳定、平安建设、反邪教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功能,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工作体系,加强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推动基层平安创建落到实处。组建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组长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禁毒办、流管所、派出所、社区(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街道综治办承担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三)市场监管平台。依托街道食安办,统筹街道经贸科、村居科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城东城管中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城关所、城东派出所等派驻机构力量,发挥食安办的牵头抓总作用和基层监管站所的综合服务、执法保障作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改善营商环境,保障经济主体开展活动,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平台,主要承担面向企业和市场经营主体的行政监管、行政执法功能,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和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不断强化重点领域治理和日常监管。组建市场监管平台协调组,组长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食安办、经贸科、村居科、安监站、城东城管中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城东派出所、社区村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街道食安办承担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四)综合执法平台。依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街道安监、环保、城建、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区综合执法局驻城东街道中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国土资源所城关中心所、区公安局城管治安大队等派驻机构执法力量,强化执法资源整合,实现执法队伍统一指挥调度,形成统一的综合执法平台,主要承担一线日常执法巡查、现场监管和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等功能,加强行政执法协调指挥,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及时制止和查处行政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力量配置,加强政治思想与业务能力建设,切实保障基层执法工作。组建综合执法平台协调组,组长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城建科、村居科、经贸科、安监站、区综合执法局驻城东街道中队、市国土资源所城关中心所、区公安局城管治安大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承担日常管理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