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舟新金委办发〔2017〕127号
委属各部门,驻金塘市、区属各职能部门,各社区,相关企业:
现将《金塘管委会(镇)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塘管委会(镇)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结合金塘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区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牢固树立“防控优先”理念,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社会联动、群防群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全面彻底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全镇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生活环境。
二、重点任务
以高层建筑和居住出租房为重点,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老旧小区、工业企业以及民宿(渔农家乐)等场所,统一排查是否建立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落实消控室值班制度、是否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是否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并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等六方面内容。同时,根据单位(场所)特点,强化以下检查内容:
(一)高层建筑。按照区政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要求,以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其他民用建筑为主要对象,重点排查整治物业单位是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外墙保温材料是否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保护层是否覆盖到位,消防车道和登高场地是否被占用,疏散通道、楼梯、管道井是否堆放杂物,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常闭状态,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等8个方面内容。
(二)居住出租房。以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用于出租的居住(3人以上)房屋,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为主要对象,重点排查整治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是否完全分隔、楼梯是否独立设置,是否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是否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内部隔墙是否采用不燃材料并砌筑至楼板底部,外窗是否安装防盗窗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是否配备灭火器、口罩、报警哨、手电筒等设施,除厨房外是否使用明火,使用明火的厨房是否与其他部位分隔并设置自然通风窗等8个方面内容。
(三)人员密集场所。以宾馆饭店、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和幼儿园、宗教活动场所、车站、码头、港口、旅游景点、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为主要对象,重点排查整治是否定期清洗厨房油烟管道、定期检查维护电气线路和燃气设备,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违规装修、电气焊等施工、维修作业,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是否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等4个方面内容。
(四)易燃易爆场所。以生产、储存、销售、使用、车辆运输、管道输运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领域)为主要对象,重点排查整治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在明显位置设置“禁止烟火”等消防安全标识,进入生产、储存、装卸等危险区域的机动车排气管是否装配阻火熄火设施,单位(场所)员工是否按照防静电要求着装并使用无火花工具作业,达到建队要求的单位(场所)是否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等5个方面内容。
(五)老旧小区。以老旧小区为主要对象,重点排查整治是否将消防安全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是否落实消防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疏散通道、楼梯、管道井是否堆放杂物,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是否违规乱拉乱接电源线,消防车道是否被占用等6个方面内容。
(六)工业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企业,甲、乙、丙类厂房(仓库),大跨度、大空间厂房(仓库)为主要对象,重点排查整治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违章搭建或设置可燃物品堆场占用防火间距,是否存在违章动火现象,是否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4个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