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推进全市海上花园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我区推进海洋历史文化特色的花园式国际港城建设的重要抓手。开展非法上路、非法营运车辆(以下简称“两非”车辆)综合整治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十大整治行动”之一,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区公安分局作为定海区“两非”车辆综合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舟山市非法上路、非法营运车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起草了《定海区非法上路、非法营运车辆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相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背景和过程
5月初,市两办印发了《舟山市2017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暨海上花园城市建设动员大会。全市的“两非”车辆整治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实施。由于“两非”车辆尤其是电动三轮车数量多、涉及面广,整治工作涉及政策处理、法律支撑、源头监管、面上查处、社会稳控、特殊群体保障等诸多方面,仅靠公安牵头,少数几家职能部门参与,无法达到整治目的。因此,必须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模式。对此,定海区公安分局根据市公安局部署,围绕我区“两非”车辆重点情况开展排摸,听取意见。针对快递电动三轮车“减量规范”问题,于6月14日和6月21日,两次召开定海快递公司座谈会并听取市邮政管理局意见,采集了23辆不同类型快递电动三轮车外观尺寸,提出规范车型的初步意见。针对自产自销菜农的电动三轮车实行“通行证制度”问题,于6月中旬走访白泉镇政府、干览镇政府、马岙街道,并召开皋泄社区种植户座谈会听取意见。针对环卫电动三轮车“去留”问题、整治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营运问题,分别走访了环卫部门和残联。
6月5日,市政府办公室向各县(区)和市级单位下发《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区委区府办征求了区属相关单位意见后汇总上报。6月8日,区公安分局向庄书记作了情况汇报。
7月1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舟山市非法上路、非法营运车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7月19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两非”车辆综合整治动员部署会。根据区政府领导意见,我区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总体参照市政府的工作方案制定,但要充分结合定海实际。
7月19日,定海区公安分局起草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各镇(街道)和相关单位主要任务清单》。结合定海实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增加了区教育局、定海地税局、定海市场发展服务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因金塘镇区域非重点整治区域,故未纳入。
7月23日,王树辉副区长专门听取区公安分局有关《工作实施方案》起草情况汇报,给予肯定和指导,并要求全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不断完善方案内容,加强组织发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