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舟新金委办发〔2017〕103号
委属各部门,驻金塘市、区属各职能部门,各社区:
现将《关于落实舟山市平台整合实施方案具体事项的通知》(舟招组办〔2017〕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舟招组办〔2017〕5号
关于落实舟山市平台整合实施方案具体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金塘、六横管理委员会:
根据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和《舟山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舟政办发〔2017〕33号)精神,现将整合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挂牌的相关事项
整合后市本级、各县区招投标中心挂牌的名称:
市本级: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挂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定海区: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海区分中心,增挂定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普陀区: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区分中心,增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岱山县: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山县分中心,增挂岱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嵊泗县: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泗县分中心,增挂嵊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关于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平台调整事项
定海区、普陀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由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统一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此类项目确因特殊情况需改变招标方式的,由定海区、普陀区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审核;岱山县、嵊泗县此类项目,暂时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条件成熟时再统一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
三、关于各县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