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近年来,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已成为引领生产生活方式变革的重要推动力。提升发展电子商务,对于加快企业“电商换市”、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舟山电子商务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15〕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互联网产业与定海“2+7”现代产业融合发展这一主线,加强农业、水产品精深加工、机械(塑机螺杆)、文化、旅游等定海特色产业的网络推广和销售,加大对相关企业触网转型、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区打造和具有定海地理标识的特色网商品牌培育等重点领域的扶持,促进定海电子商务产业形成规模、彰显特色。
二、工作目标
到“十三五”末,力争实现全区电子商务产业体系基本完备,网络零售额超过25亿元,年均增长40%以上;建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电商产业园5个、电商产业带3个,创建电子商务示范社区(村)10个;培育具有定海地理标识的特色网商品牌5个以上;实现互联网产业与定海“2+7”现代产业融合发展,在国际或国内主流电商平台建设“定海山”特色商城,并在“定海山”特色商城下建设农业、水产品精深加工、机械(塑机螺杆)、文化、旅游等特色平台5个,使定海特色产业网上知名度和网络销售额大幅提升。到2017年,力争实现全区网络零售额10亿元,建成电子商务园区2个、电商产业带1个,创建电子商务示范社区(村)4个,建设完成“定海山”特色商城并形成一定影响力。
三、扶持政策
(一)鼓励农业、水产品精深加工、机械(塑机螺杆)、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电子商务。对上述领域内企业自主或在第三方平台设立网上商城,且年网上销售额首次达到500万元(或者规模以上企业年网上销售额占总销售额首次超过15%)、2000万元(或者规模以上企业年网上销售额占总销售额首次超过30%)、5000万元(或者规模以上企业年网上销售额占总销售额首次超过50%)以上的,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对企业在第三方主流电商平台建设具有定海地理标识的产业带(馆),运行成效显著的,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15万元/个的奖励,并根据入带(入馆)网商数、年网上销售额等情况,按“一事一议”原则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