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舟山市领导干部兼职和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结合我区领导干部兼职专项督查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干部兼职清理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兼职督查清理“回头看”,对已经按要求填写辞呈并辞去相关兼职、但社团等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于8月31日前完成社团换届、民政登记变更等相关程序,社团换届文件、法人登记证等相关材料抄送区委组织部,社团组成人员等相关数据以民政登记为准。
二、严格把握干部兼职清理时间节点要求,对还未上报《单位管理的社会组织清单及兼职干部名单》、退离休区管领导干部《兼职事项报告表》和汇总表的,还未完成社团、企业兼职取酬干部清理的单位,一律于8月31日前完成上报清理。兼职取酬一时无法退还的,提供兼职单位书面说明(补贴证明)和干部个人取酬清退承诺(两年内退还取酬)。
三、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如实填报《干部兼职事项汇总表》(附件1)和《干部兼职清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于8月31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一并报区委组织部干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