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定港航〔2018〕39号
分局属港航管理检查站、机关各科室,辖区各有关企业:
现将《舟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舟安〔2018〕16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交安〔2018〕8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系列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的通知》(浙交安办〔2018〕21号)、《浙江省港航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港航〔2018〕148号)及《浙江省港航管理局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港航〔2018〕152号)等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及时将上级文件精神在企业内部进行传达贯彻,并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确保岁末年初港航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落实。
一、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又是春节和重大活动相对集中阶段。各港航企业、在建水运工程、分局各职能科室和港航检查站要清醒认识到今冬明春全市港航系统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按照《舟山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火灾防控工作,努力创建“平安港航”。
(二)全面排查,大力开展火灾安全隐患整治活动。各港航企业、在建水运工程要认真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吸取近期张家口爆炸等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分析研判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形势和行业火灾特点,找准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自觉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排查出的火灾安全隐患。
分局各职能科室和港航检查站要切实督促辖区港航企业和在建水运工程加大力度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同时加强办公场所、职工食堂等内部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港航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广泛宣传,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灾能力。港航企业、在建水运工程、分局各职能科室和港航检查站要针对港航系统特点,充分利用横幅、LED屏、微信、QQ等宣传工具,向广大港航职工和从业人员进行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知识及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增强自觉维护消防安全的意识,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二、切实做好防范寒潮大风等极端天气工作
(一)提高认识,落实防范工作责任。即将入冬,寒潮大风、海上突发团雾、雾霾等恶劣天气已陆续到来,各港航企业、在建水运工程、分局各职能科室和港航检查站要充分认识做好防范寒潮大风等极端天气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早准备、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的原则,把各项防范工作措施细化到每个环节、岗位、人员,真正做到思想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