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涉企证照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通知》,全面提升商事登记便利化规范化水平,加快建成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城市,根据区政府要求,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起草了《推进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起草背景、起草过程、主要依据、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浙委发〔2018〕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涉企证照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5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实施意见》(舟政办发〔2018〕115号)精神,以优化营商环境和增强群众获得感为目标,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方向,以“快准入、宽准营、严监管”为原则,依法减少行政审批,规范办事流程,分类整合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等难题,通过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根据省、市政府文件精神,结合定海实际,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起草了《实施意见》。
二、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