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定安监〔2018〕5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定海工业园区: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风险排摸登记工作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8〕77 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企业,做好排摸登记。按照全省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风险排摸登记工作,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信息化水平。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定海工业园区安监站指导企业登录省安监局开发的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单位一图一表系统,及时准确录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据信息,并定期更新维护,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定海工业园区安监站确定 1 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并将名单报区安监局综合科。工作中若遇到相关技术服务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571-88950717)、钉钉(15988141036 )、QQ(175478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