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社区(村)、街道各科办、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9年6月10日区政府召开的定海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整治行动推进会精神,切实加强定海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改善交通拥堵和乱停车现象,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将《城东街道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整治行动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城东街道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整治行动推进方案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17日
附件:
城东街道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整治行动推进方案
根据《定海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整治行动推进方案》(定城治办〔2019〕17号)要求,在前期调查排摸、专题研讨、风险评估、政策措施研定等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庆70周年安保等中心任务,为保持政策处理的延续性,降低社会稳定风险,特制定如下整治行动推进方案,确保快速稳妥推进整治工作,实现平稳退市的整治目标。
一、工作目标
城东街道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9月中旬前基本退出市场营运,以促进城区交通秩序畅通,提高居民群众出行安全保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方法措施
(一)全面实施政策性清退处理(9月15日前完成)
按照原自愿退市政策对三轮车采取回购,退出市场营运作为此次人力客运三轮车整治清退工作的主导方式,根据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运营实际情况和处理政策全面组织实施。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大政策性处理力度和进度。结合交通安全、治堵和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加强宣传引导,适当调整政策措施,加快有效推进政策性清退处理工作。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压实责任。根据责任属地原则,各社区、村做好本辖区内车主及从业人员教育劝导工作,进一步推进人力客运三轮车政策性处理工作。三是做好安置帮扶工作。各社区、村要采取各种办法,积极联系合适岗位,帮助部分适合条件的三轮车主及从业人员安置新的工作岗位。对部分家庭困难户采取结对帮扶、困难补助、加入低保、社保等办法,确保退出营运后的家庭生活不受影响。
(二)全面依法开展整治(7月-9月中旬)
整治工作作为政策性清退处理的辅助措施,由公安、交通、综合执法等职能部门综合施策、依法行政、联合实施。主要采取两项措施:一是采取禁行措施。按照交通安全、治堵和创城等工作需要,对主城区实行人力客运三轮车禁止通行。二是开展严管严查联合行动。自7月份起至9月中旬,公安、交通、综合执法等职能部门联合组织,人力客运三轮车管理服务部门配合协助,对人力客运三轮车市场营运行为开展联合整治,严管严查严治三轮车闯禁(限)、闯红灯、逆向行驶、违规载客、乱停放、车容不整、无证运营以及不按单双日营运规定等违法违章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全面防控和消除不稳定因素(至9月底前完成)
针对人力客运三轮车整治行动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风险,各社区、村要根据风险评估报告,结合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苗头,及早采取措施,做好应急预案,加强防控防范,稳妥处置解决各类事态和问题,确保平稳过渡。重点抓好3项工作:一是做好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在政策性处理或整治过程中,一旦发生聚众闹事、暴力抗法、集体上访等突发性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现场处置,平息事态,妥善处理。二是做好上访、行政诉讼等案件处置工作。按照信访条例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程序,对发生上访、行政诉讼案件的,要认真接待,依法依规及时办理。三是做好苗头倾向性问题的化解和善后处理工作。各社区、村在工作过程中要高度关注情况信息,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不稳定因素,及时做好工作,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或激化。对清退后遗留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不留尾巴。
三、职责分工
经贸科:为此次整治行动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社区、村、相关部门整治行动的推进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检查、考核工作进度及成效。
城管中队:为此次整治行动的责任单位,组织力量参加三轮车集中整治联合执法行动。
城东派出所:为此次整治行动的责任单位,负责收集整治过程中的不安定因素,制定应急维稳预案,加强对重点对象管控,及时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依法打击组织串联、带头闹事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