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定政办发〔2019〕2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舟山市定海区反走私重点县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舟山市定海区反走私重点县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反走私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反走私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反走私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反走私办公室关于打击成品油走私涉案船舶车辆处置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有效遏制走私高发蔓延势头,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反走私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走私风险为底线,探索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反走私综合治理新模式,构建科学高效的反走私工作体系,进一步落实反走私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定海加快建设花园式国际人文港城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创新反走私体制机制,构建“打、防、管、控”全方位反走私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反走私工作合力;实现反走私态势平稳可控,走私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实现技防、物防设施逐步完善,码头、油库、冻库、船厂等重点部位走私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群众反走私意识明显增强,参与走私贩私的车辆、船舶、人员数量明显减少。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反走私组织体系建设。
1. 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区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区政法委书记和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分管副区长兼任执行副组长。同时,各镇(街道)要明确反走私工作责任领导和联络员。
2. 强化实体运作。成立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区公安分局负责人任副组长,海警、商务、交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港航、海事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反走私工作专班,每月召开1-2次专题会议,交流工作情况,研究问题对策。
3. 强化督查考核。反走私工作列入“平安定海”建设考核,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区反走私工作专班每月开展一次对各镇(街道)的明查暗访和跟踪督查,并于年底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检查,确保基层反走私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完善反走私体制机制建设。
1. 完善110走私举报接处警机制。公安110指挥中心接受走私举报,根据案件管辖,由公安或海警等单位出警。各部门要主动介入、靠前作战,弥补打私力量不足。
2. 明确责任目标体系。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反走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绩效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平安定海建设目标考核,按照守土有责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反走私工作责任目标体系。
3. 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反走私行为,公布统一举报奖励电话,明确举报奖励标准和流程,充分发动群众监督积极性和社会参与广泛性。
(三)开展反走私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在完善监督防范体系、加强日常管理的前提下,始终保持打击走私违法犯罪高压态势。
1. 开展清港除险行动。计划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为重点排查辖区内所有码头,继续完善油库(储油点)、加油站(点)、冻库、船厂等走私风险点的登记造册工作;第二阶段组织海警、农业农村、港航、海事等部门开展清港行动,大规模开展清理整顿港湾、码头、岸线等领域违法行为,对未经批准建设的码头、驳油管道、油罐、加油点等设施予以取缔,对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建造、改装船舶的造船厂依法从重从快处罚,消除走私风险隐患。同时,组建海上联合巡查组,加大对“三无”船舶、改装船的检查力度,对查获的“三无”船舶实行联合鉴定、属地拆解,截断海上走私通道。
2. 开展重点区域集中整治。确定干石览镇、岑港街道为我区2019年度反走私重点镇(街道),反走私重点镇(街道)要根据各自存在的问题,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治方案,并上报区反走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