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背景
(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坚定不移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本着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促进我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制定本政策。
(二)近年来,民营经济是促进我 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区民营经济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总体而言,还存在 规模偏小、核心竞争力不强、融资困难、产业发展层次较低、要素瓶颈制约加剧等问题。我区民营企业也迫切希望政府能够在企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实现华丽转身。
二、过程
本次政策制定,重点参考了《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83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18〕43号)等省、市政府关于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文件,并结合我区民营产业发展现状,在降本减负、金融服务、创新资源配置、用工扶持、营商环境、开放环境等六个方面给予了优化。
本政策经区经信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修改通过后,提交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讨论会,就实施意见的可操作性与实效性进行了研究,并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意见,结合区政研室、区商务局反馈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后,形成了《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送审稿)》,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实施对象
适用于税收归属定海的民营企业。
四、主要内容
本政策全面引用了当前国家、省、市的最新惠企政策,充分借鉴普陀等其他县区的先进举措,并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特点,制定而成。政策涉及减税降费、转型升级、信贷融资、创新创业、引才育才、商贸流通等多个领域,并填补了信息化建设、用工扶持等方面的政策空白,为我区首个包含全行业、多领域的综合性政策,将在民营经济扶持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本政策文稿分六大方面,共计二十二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优化降本减负政策,提高民营企业发展活力。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部署,落实各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减轻企业负担机制职责,推动普遍性降费,加大对涉企收费清理、整治。
(二)优化金融服务,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针对我区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完善民营企业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做到精准帮扶,建立“融资三张清单”,协调金融机构对于优质企业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缓贷;积极创新多种新型贷款抵质押方式,减轻民营企业的融资压力。同时实施“凤凰行动”计划,鼓励民营企业上市直接融资。
(三)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助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参考《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工业经济的若干意见》(定政发〔2017〕21号)等相关文件,以政府专项资金为导向,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引才育才力度,搭建企业创新创业平台,增强企业自身研新出新能力,大力实施企业信息化建设,提升产业整体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