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定安〔2019〕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现将《舟山市定海区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舟山市定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5月17日
舟山市定海区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
和桥梁防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安委2018〕6号)、省安委会《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浙安委〔2018〕19号)和市安委会《舟山市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实施方案》(舟安委〔2019〕5号),进一步加强我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采取有力措施,压实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责任,从本质上源头上强化风险防控、隐患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安全出行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在用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健全完善,重点线路公交车配备乘务管理人员(安全员),驾驶员应对突发情况技能素质过硬,公交线路设置合理,公交车安全运行水平进一步提升;在用城市、公路桥梁防撞护栏设置无安全隐患,限速、监控等综合性交通管控措施有力,桥梁安全防护能力进一步提高;水上、公路应急处置预案制定科学,依托省级数据库,建立勘测搜寻、潜水打捞等多领域专家和救援人员数据库,社会救援组织管理规范,区域风险分析、应急处置演练定期开展,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有序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全区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本质提升。
三、组织方式
(一)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全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落实推进、督促指导等工作。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落实。
(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视情组织区级相关部门,采取抽查暗访、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任务及步骤
(一)统筹部署阶段(即日起—2019年7月底)
1.对在用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现状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基础台账;结合国家安装标准的出台,制定改造方案,明确安装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负责,各镇(街道)落实本辖区有关工作)
2.对在用城市、公路桥梁防撞护栏设置情况,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和现状,建立基础台账。城市桥梁要重点排查防撞护栏、防撞垫、限界结构防撞设施、分隔设施等安全设施,对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制定整治方案。公路桥梁要以跨海、跨河、通班车等公路桥梁为重点,对照标准规范,全面排查护栏、隔离设施、防落网等设置情况。(各镇(街道)、区交通运输局、区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督促本地区公交运输企业,对所属公交车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进行全面大检查,制定智能视频监控、一键报警等技术防范设施升级完善方案。(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负责)
4.根据摸排情况,认真研究本地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形势,深入分析问题短板,结合本实施方案要求,周密制定本地区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整体推进方案。(区交通运输局、区行政执法局负责)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8月初—2020年9月底)
1.开展本地区在用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改造,严格落实国家安装标准,按照计划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设施安装工作,达到既能保障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不受侵扰,又能满足驾驶员突遇身体不适等紧急情况的救助需求。(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负责)
2.开展在用城市、公路桥梁防撞护栏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桥梁安全设施,依据方案进行彻底整改,实现问题隐患清零;(区交通运输局、区行政执法局、区财政局按分工负责)对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设施,要对结构安全、运行状况、改造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2019年8月底完成),科学制定防护设施改造方案,结合公路改扩建、路网规划调整、国省干线公路改造、美丽公路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大中修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公路安防工程等逐步有序完善。(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落实综合性交通管控措施,对客观上无法改造或改造难度大的桥梁,特大悬索桥及斜拉桥等缆索承重的桥梁,科学调整公交线路或采取公交车限速等交通管控措施,同时完善各相关部门联合管理措施,加强对桥梁上车辆运行情况、驾驶行为的监控,确保车辆通行安全。(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督促本地区公交运输企业在公交车内设立安全警戒线,喷涂张贴统一警示标语,升级完善智能视频监控、一键报警等技术防范措施;在实现公交车视频监控基本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运用大数据分析、人脸卡口、智能安检等智能技术。(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