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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应急发〔2019〕2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月23日,舟山市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通报了全市建设情况,与其他市相比,建设进度偏慢,会议要求9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60个避灾安置场所省级规范化建设任务。为进一步落实市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精神,现就我区进一步加快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任务是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区政府主要领导专门批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全面完成我区承接的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任务。各镇(街道)要进一步高度重视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建设任务如期顺利完成。
二、进一步把握工作进度。各镇(街道)要根据下达任务数量要求,进一步细化建设时间节点,制定详细的工作完成计划,严格按照《避灾安置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DB33T 2159-2018)和《避灾安置场所内救灾物资储备和管理规范》(DB33T 2158-2018)两个标准文件,扎实做好避灾场所的房屋安全鉴定、功能区设置、设施配置、物资配备和制度台账准备等规范化建设工作,其中有一项不达标就不能通过验收。对基础条件较好的争取今年8月底前完成建设,对建设中进度较慢、问题突出的,各镇(街道)要加大沟通协调,确保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