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定安办〔2019〕4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全区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狠抓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提升等工作,全面补短板、求突破,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推进和落实,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2019年度区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推荐名额
评选对象为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本次评选推荐名额:
区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16家、先进个人32名(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制度建设方面:安全生产多项制度齐全,包括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事故报告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并能认真组织实施。
2、安全管理方面: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规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履行好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主要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定期分析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机制建设和社会化服务。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企业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