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相关企业:
为培育和扶持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实现产业化,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8年深入实施发明专利产业化工作的通知 》(浙科发成〔2018〕1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特制定发明专利产业化管理办法:
一、申报对象
定海区注册设立的企业,符合定海区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较强的创新研发能力,产品市场潜力大,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申报条件
1.项目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项目的产业化目标明确,目标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上年度相关专利产品产值300万元以上。
2.项目必须拥有与其核心技术相关联,近三年无权属、侵权等知识产权纠纷。
3.新药类项目须完成Ⅱ期临床研究,并已启动III期临床;医疗器械项目已完成样机检验,并已启动临床研究;各类特种行业的项目须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
4.对首次实施、组合实施、引进实施和竞价(拍卖)的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三、申报程序及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