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背景
定海区现行个人住宅划拨用地补办出让补交出让金政策依据为2017年8月30日发布的《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定海区个人住宅国有划拨用地补交出让金标准>的通知》(下称《标准》)(定党政办发〔2017〕174号)。自2017年9月30日现《标准》实施起,全区完成个人住宅国有划拨用地补办出让2555宗,收取出让金8900万元。按照市、区的四、六分成比例,近两年为定海区增加出让金收入约5400万元。同时为群众节省土地评估费用约260万元,《标准》实施以来群众反映良好,个人住宅划拨用地补办出让同步进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进一步提速增效,有效节约了群众补办出让手续的评估费和办理时限。《标准》自2017年9月30日起实施,适用期2年,期间可根据市场变化、基准地价更新情况适时进行调整更新。目前《标准》已实施近两年,即将到期,需重新明确该《标准》是否继续适用。
二、本次出让金标准暂不上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