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定安办〔2020〕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做好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及时处理应急情况,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现作如下通知: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各类突发事故动态,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进一步强化首报意识,做好敏感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报送,特别是一旦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事件,必须尽快掌握情况、实行滚动报送,在事发1小时内、力争30分钟,向区安委办值班室电话报告情况,在事发2小时内、力争1小时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接到值班室要求核报的信息,原则上电话反馈不得超过30分钟,对于明确要求书面报送的信息,反馈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各镇(街道)、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工业园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市港航局定海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定海交警大队等单位和部门将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安排表于1月21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春节期间的突发事件报表,于每日15时前,总体情况汇总表于1月30日11时前,传真至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13957235739;传真2035897。
附件:1.春节突发事件日报表
2.春节突发事件汇总表
舟山市定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