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定海工业园区:
近期船舶修理密闭舱室火灾燃爆事故接连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有效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确保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舟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高温季节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舟应急基础〔2020〕4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50天的高温季节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一、检查内容
1.危险作业管理
重点检查:不按规定审批,未有效落实相关安全措施情况。
(1)油船、危化品船进入船厂明火作业修理前,油船未清除舱内油、气,危险化学品船未进行洗舱或气体置换,未经船舶检验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检验,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的。
(2)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未进行辨识,未落实审批制度,未规范进行测氧、测爆,未进行有效通风,未落实专人监护等有效安全措施的。
(3)喷涂作业未按技术规范要求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作业后未检测空气中的含氧量及可燃性气体浓度,撤除涂装区域警戒标志,撤离现场监护人的。
(4)高处作业设施防护不符合技术规范或没有采取个体防护等其它可靠安全措施的。
(5)交叉作业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影响安全作业的。
(6)脚手架搭拆作业未设置禁区,未安排专人现场监护协调的。
(7)大件吊装和分段合拢作业无明确的吊装实施方案和计划,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并设好禁区的。
(8)电焊、气割作业设备设置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
(9)临时用电未规范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或者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架设的。
(10)高空作业车未定期检查确保车体和各运行系统状况良好,作业平台上未规范设置限位保险杠,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2. 安全基础管理
重点检查: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演练及危化品储存、使用管理。
(11)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上岗作业的,监护人员未经教育培训上岗的。
(12)未按规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