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17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基〔2019〕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修订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19年10月15日,省厅印发《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定海区立即行动,开始修订本办法。
2020年3月27日,完成征求意见稿,并向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范围有所变化,主要包括:
1、村庄道路,包括通村道路以及各自然村道路连接、拓宽和硬化,田间机耕路修建,小型桥梁建设;
2、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包括村庄河道治理;
3、村民饮用水项目,包括自建水源和统一供水设施建设;
4、环卫设施,包括村庄污水集中治理、垃圾收集、公厕等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