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持续推进化妆品市场治理,提高美丽消费保障力度,深化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治理水平,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0年,省政府将“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纳入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化妆品示范工程是放心消费建设内容之一。各单位要以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进一步落实经营监管法定职责,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在前三年“百千万”工程建设成效基础上,巩固成果、扩大战果,进一步遴选、培育和规范一批示范单位、示范商场,监督各经营主体落实法律义务,切实发挥对经营市场规范的引领作用,引导媒体、协会等组织参与化妆品市场治理,促进化妆品流通秩序的逐步好转,保障化妆品消费安全。
二、建设目标
按照“分类规范、质量优先”的总体原则,全区创建示范商场2家,示范经营单位9家,具体计划分配表见附件1。请各所(分局)尽快遴选本区域参与示范工程建设的商场和经营单位,同步推动治理整顿工作,规范一批,验收一批。届时通过分局验收的单位按附件2格式报市局核查,最终按要求将基础信息和完成信息录入省政府智慧督查系统,接受省级监督。
三、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