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机关各科办、城管中队: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综合执法队伍和业务建设,充分调动城管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效能,更好地完成各项管理职能,现制定《城东街道综合执法中队督察细则》并进行公布。
附件:《城东街道综合执法中队督察细则》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31日
城东街道综合执法中队督察细则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综合执法队伍和业务建设,充分调动城管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效能,更好地完成各项管理职能,特制定本督查细则。
一、职责履行
1、工作拖拉,未及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或上级交办、督办事项的:
1)对责任区域属于本职工作,未能及时处理完成的,每次扣10分;
2)未按时完成交办、督办事项的,每次扣10分;
3)对同一问题经多次投诉仍未处理妥当造成影响的,每次扣10分;
4)被局、街道领导指出管理和执法问题后未及时整改到位,每次扣10分;
5)责任区域内出勤不力造成管理工作未达到管理标准,每次扣5分;
6)无正当理由,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的,每次扣5-20分。
7)违反八条禁令,一律扣30分。
2、工作马虎,发生差错,造成影响的,每次扣5分;
3、发生存在过错责任的信访、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情况的,每次扣50分;
4、执法办案:
1)不按程序办事、简单粗暴执法(执收)引发纠纷,每次扣10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0分,涉及伪造案件证据的,每次扣30分;
2)未按规定及相关法律条款发放法律文书、票据开具以及相关台账填写不规范或不明,每次扣5分;
3)未按规定事先告知当事人权利的,每次扣5分;
4)违规收取、代缴当事人罚款的,每次扣5分,遗失罚款的,每次扣10分,并按价补齐;
5)未按办案程序办理行政案件的,每次扣5分;
6)处罚裁量、执收规费未按自由裁量权,出现明显错误的,每次扣10分;
7)案件办理超过时限的,每次扣5分;
8)随意损毁法律文书,每次扣5分;
9)案件办理过程中有其他违规现象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5、暂扣物品管理:
1)暂扣物品未及时登记、收入仓库的,以及未编号、记录台帐的,每次扣2分;
2)暂扣物品丢失、损坏的,每次扣10分,并按价赔偿;
3)擅自处理暂扣物品每次扣5分,擅自减免罚款每次扣5分,罚款收入不按规定及时入库每次扣5分;擅自开支、挪用费款收入每次扣20分。
6、队员有其他违反履行职责规定,造成影响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二、廉洁自律
1、接受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吃请、娱乐、财物的,每次扣20分。
2、在管理区域内的行业、场所消费不支付费用的,每次扣20分。
3、利用职务关系,向有关单位报销个人支付费用的,每次扣20分。
4、执人情法,应处罚而未处罚的,每次扣20分。
5、利用职务关系,向执法对象借钱、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谋取不正当利益,每次扣30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6、上班时间,饮酒或酒后执法,每次扣40分。
7、有其他违反廉洁规定行为,酌情扣分。
三、办公秩序
1、上班时间在办公室(岗亭)用餐或吃零食的,每次扣2分。
2、办公室、岗亭脏、乱、差现象,每次扣2分。
3、上班时间打瞌睡、睡觉、办公桌上搁脚等行为,每次扣1分。
4、上班时间用电脑及其他电子数码产品(包括自用设备)进行游戏、炒股、网上聊天、网上购物、观看电影及其他法律禁止的网页、视频等娱乐活动,每次扣30分。
5、禁止在办公室使用各类私人家用电器,进行蒸、煮、烧等行为,影响正常办公秩序的,每次扣5分。
6、下班后未关闭饮水机、空调、电脑、各类电器等用电设备,每次扣2分。
7、违反执法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包括摩托车、电瓶车):
摩托车、电瓶车下班之后一律停到中队或者岗亭,钥匙统一交到中队或者岗亭保管,非工作时间、非因工作事由不得使用执法车辆。
1)私自使用执法车辆,每次扣20分;
2)未及时清洗、保养车辆,每次扣5分;
3)工作车辆发生车祸,负主要责任的,每次扣30分;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另作处理;
4)违反相关交通法规的,发生轻微事故的,每次扣2分;
5)未经领导同意,随意维修、保养车辆的,每次扣5分;
6)酒后驾车或无证驾驶,每次扣30分,并取消驾驶资格;
7)被纪委查处通报的,每次扣40分。
8、违反公共财物及装备管理规定,发生登记混乱或丢失、损坏、被盗等问题的:
1)未向领导申请、登记,私自使用单位财物或者装备的,每次扣5分;
2)损坏单位装备的,每次扣5分,并按价赔偿或修理;
3)丢失单位装备的,每次扣10分,并按价赔偿;
4)单位装备或财物被盗的,私自隐瞒未上报相关部门的,每次扣10分,并按价赔偿;如上报或报案的,另行处理;
5)配发制服造成丢失遗失的,按价赔偿。
9、违反计算机网络安全及其他保密管理规定:
1)未经允许,私自上传或者下载单位资料至私人存储设备的,每次扣20分。
2)未经允许,在工作微信群和QQ群,发送与工作无关的视频和信息(涉黄、谣言等),每次扣5分。
3)未经允许,将工作视频、资料转发至微信群、QQ群,每次扣10分。
四、制度及纪律
1、执勤(办案)或参加集体活动没按要求着装:
1)未穿制服的每次扣5分;
2)未戴帽子、领带、佩戴肩章、领花、胸牌的,每次扣2分;
3)未按规定穿着深色鞋子,袖口、裤腿挽起、纽扣未扭的,每次扣2分;3次以上,每次扣5分;
4)未按规定统一标准着装(换装)的,每次扣2分;
5)仪容仪表:男同志头发鬓角超过耳朵,前刘海盖住眉毛,胡子邋遢,男女指甲过长,每次扣2分。
2、执法形象:
1)执勤管理时未佩戴工作证、执法证(除未领证人员),每次扣2分。
2)执勤中抽烟、吃零食、勾肩搭背、嬉笑玩耍、手插口袋或者有其他影响执法执勤形象的行为,每次扣5分;
3)玩手机游戏、浏览视频、用耳机听音乐,每次扣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