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背景和依据
1、背景
定海区旧城改造始于2011年,但始终没有一个较为全面完整的有关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指导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近五年来,定海开展了大规模的城中村(旧城)改造,因棚户区改造政策的调整,政策性融资缩减,定海征收补偿标准高于普陀、新城等地区,为了进一步做到本岛一体化,有必要对定海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调整。
2、依据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政策。
二、过程
2020年7月,开始起草《舟山市定海区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意见征求稿。
2020年9月29日,在舟山市定海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舟山市定海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意见征求稿,公开征求意见一个月。
2020年10月,组织召开区级相关部门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城区街道、社区座谈会。
2020年11月,完成《舟山市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报告。
2020年11月,完成《舟山市定海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合法性审查意见。
2020年12月,《舟山市定海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26条,涉及制订目的、适用范围、实施部门、征收程序、评估机构选择、补偿面积确认、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房建设及交付、安置房物业费承担、过渡期子女就学、签约率等内容。主要内容为:
1、明确《实施意见》的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仅适用于城东、环南、昌国三街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涉及城镇规划区内的城中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可参照适用本实施意见补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