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机关各科办:
为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和机构编制纪律,进一步加强干部提拔任用管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 法。现将《城东街道干部提拔任用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仔细阅读研究,参照执行。
附件:《城东街道干部提拔任用实施细则(试行)》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城东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
附件:
城东街道干部提拔任用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和机构编制纪律,进一步加强干部提拔任用管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政策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街道股级干部调整工作。股级干部调整工作方案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委编办共同预审。
第三条 如因政策调整、机构改革等因素超配的干部,必须尽快消化,且每次新提拔任用职数必须少于整改消化职数。
第四条 干部调整工作方案预审程序:
1.干部调整启动前,先将股级职数拟使用情况报区委编办审核。书面报送《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领导职数使用审批表》。
2.职数审核通过后,再将干部调整工作方案报区委组织部干部科。书面报送《关于近期拟调整干部有关情况的报告》。
3.干部调整工作方案要具体到拟调整岗位,但可以不涉及具体人选,相关特殊情况要进行说明。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由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对干部调整工作方案进行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