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我省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浙江审计机关认真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入践行“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总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浙江省审计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完成81.4%,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审计保障。“十三五”期间,全省共实施审计项目12857个,促进增收节支750多亿元,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3万余条,推动建立健全制度3200多项,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800多件。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审计机关机构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省、市、县(市、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全面组建、有效运行,全省审计“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加快推进。审计作用有效发挥。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审计主责主业,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政审计和其他各类审计,有力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保障改善民生以及清廉浙江建设。审计效能显著提升。实施审计项目和组织方式“两统筹”,质量立审“九项标准”持续深化,审计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见效,科技强审大力推进,审计整改取得新突破,审计威慑力和公信度不断提升。干部素质明显提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质有效,“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工作成效明显,审计干部教育培训扎实开展,干部队伍结构持续优化、政治素养和综合能力明显提升。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审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还不够全面,聚焦重大决策部署的力度、精准度和实效还有待提升;对共性问题特别是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综合分析研判、预判机制还有待完善;审计全覆盖的质量和水平还不够高,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方式有待改进;审计监督效能仍有提升空间,与其他监督的联动协同机制有待健全;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标志性审计成果还有待突破,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仍须进一步努力;浙江审计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推进自然资源审计、设区市党的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少数重点任务未能执行到位,有待进一步加强。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浙江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审计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重大决策部署,赋予审计工作新定位、新使命、新要求。“十四五”时期,浙江审计工作既大有可为,也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必须准确把握浙江审计工作的阶段性特征和历史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思考和回答新发展阶段对审计工作提出的六大新课题:一是如何把握好审计机关是政府组成部门,但首先是政治机关和党的工作部门的新定位,推动审计管理体制改革走深走实,努力以浙江省域审计实践,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新优势。二是如何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高标准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实现新作为。三是如何统筹审计资源与审计任务,兼顾审计质量与审计效率,协同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支力量,构建审计监督新格局。四是如何加强审计监督与党内监督、其他监督的协调协同,增强监督合力,进一步打开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新通道。五是如何坚持守正创新,打造更多走在前列的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为全国审计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六是如何加强新时期审计机关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激发浙江审计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做好“十四五”时期浙江审计工作,要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危和机并存、危中有机、危可转机,增强“窗口意识”,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勤于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全面提高党领导审计工作的能力水平,建立健全“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依法全面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实现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我省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发挥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的制度优势,健全和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坚决把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作为一条“政治红线”、把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条“工作主线”贯穿于审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委、政府中心任务作为审计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为根本目的,自觉服从大局,积极维护大局,有效服务大局。
——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聚焦主责主业,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有效形成动态常态震慑。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全面客观辩证看待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审慎作出评价和结论,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坚持“治已病、防未病”。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更加注重防范和化解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各类风险隐患,做深做透审计“后半篇”文章,倡导开展研究型审计,加大审计对象研究,着力破解“屡审屡犯”问题,推动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及时、全面、系统整改,建立健全相关长效机制。
——坚持系统观念、改革创新。坚持运用系统观念、系统方法谋划和推进审计工作改革发展,不断增强工作的战略性、前瞻性、科学性、协同性、能动性。坚持“以创新规范立业”,保持创造性张力,唯实惟先、善作善成,全面推动审计理念、手段、方法、机制、团队文化创新,锻造提升审计干部担当能力和创造性工作水平,着力破解审计事业发展中的难题和瓶颈。
(三)主要目标。紧紧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目标任务,紧盯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提出的“五大历史使命”和“十三项战略抓手”,聚焦统筹发展与安全、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聚焦推动全省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等重点任务开展审计监督,到2025年,基本形成与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相适应的“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形成完善的审计工作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做到应审尽审、应发现尽发现、应改尽改、应完善尽完善、应协同尽协同,切实推动治理、服务发展、维护安全,确保审计监督更有力更有效。具体要促进两个“窗口”建设,打造两个浙江审计“样板”。
——促进全省“重要窗口”建设,努力打造推进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浙江审计样板。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努力在促进全省“重要窗口”建设中发挥应有保障作用。
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努力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高地、三大科创高地、改革开放新高地等开展审计,促进政令畅通,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审计服务“十四五”重大战略目标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力争在审计职责范围内对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应审尽审,审计建议被采纳率达到80%,审计推动政策法规、规章制度、体制机制优化数量比“十三五”期间提升7%。
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把揭示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及时反映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扎紧风险防范化解的管控闭环,对影响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和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助力守牢地方债务、各类金融机构、社会保险等风险底线,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关注就业、社保、医疗、教育、农业农村等民生领域重大富民惠民安民政策落实及相关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重点民生审计领域5年轮审1遍。
推动权力规范运行和责任落实。围绕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高质量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确保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5年轮审一遍,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延伸到党委部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数量比“十三五”期间提升20%以上。
推动反腐倡廉。围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目标,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形成动态常态震慑。审计发现应移送事项、人员移送率达100%,审计移送事项成案率到2025年提升到40%。
——促进“审计窗口”建设,努力打造忠实践行“立身立业立信”的浙江审计样板。增创审计制度优势,率先形成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
政治强审。党领导审计工作的能力水平全面提高,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各项机制进一步健全,全省审计“一盘棋”格局更加完善,不断提高向党委审计委员会报送重大事项、重要文稿的质量,年平均获得领导肯定数量比“十三五”期间提升5%以上。
质量强审。审计质量全面提升,审计质量管控机制更加科学有效,在全国率先建立审计质量标准化体系,获得审计署优秀审计项目数量在全国省级审计机关“保五争三”,审计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重大问题应发现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审计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已审计项目被其他监督查出颠覆性质量问题,审计质量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效能强审。审计效能全领域提升,审计全覆盖高质量推进,审计组织方式、资源配置、成果运用更加统筹有效,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位一体”监督格局基本形成,审计监督与党内监督、其他监督的协同协调顺畅高效,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组织部门会商每年不少于1次,与省人大、省政府办公厅就重大问题整改情况协同督查每年不少于1次。
科技强审。审计“整体智治”基本实现,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审计深度融合,审计机关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金审工程”三期主要应用系统覆盖率、审计专网联通率均达到100%,“数据分析+现场核查”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
人才强审。干部成长成才、干事创业的机制进一步健全,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审计干部专业能力标准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具备良好素养直接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的审计人员比例达到65%以上,全省审计机关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资格审计人员增长10%。
表1 “十四五”时期浙江审计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十三五” 情况 | “十四五”目标 (无说明均为全省) | |
提高审计 覆盖面 | 1 | 一级预算单位审计覆盖面 | —— | 5年内至少现场审计1次。 | |
2 | 单项2000万元以上财政专项资金覆盖面 | —— | 5年内实现全覆盖,应审尽审。 | ||
3 | 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覆盖面 | —— | 围绕我省10张高分报表和重大政策、重大平台、重大项目等,每年安排10个左右政策跟踪审计项目,力争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应审尽审。 | ||
4 |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 | 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5年覆盖率45%,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5年覆盖率80%。 | 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5年轮审1遍; 其他审计对象中重点对象5年轮审一遍,非重点对象以其他方式100%覆盖;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覆盖到纪、组、宣、统等党委部门。 | ||
5 |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覆盖面 | 全省共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434个。 | 比“十三五”期间提升20%。 | ||
6 | 民生审计覆盖面 | —— | 重点民生审计领域5年轮审1遍。 | ||
提高审计 成效 | 7 | 人均审计促进增收节支(万元) | —— | 比全国人均高5%以上。 | |
8 | 审计建议被采纳率(%) | 年均78.68% | 年均80% | ||
9 | 审计工作报告问题金额整改率(%) | 年均90% | 到2025年达到95%。 | ||
10 | 审计决定执行率(%) | —— | 100% | ||
11 | 审计推动政策法规、规章制度、体制机制优化(项) | 年均560项 | 年均600项,提升7%。 | ||
提高审计质量 | 12 | 审计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重大问题应发现率(%) | —— | 100%,不发生审计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已审计项目被其他监督查出颠覆性的质量问题。 | |
13 | 审计发现应移送事项、人员移送率(%) | —— | 100% | ||
14 | 审计移送事项成案率(%) | 年均31% | 到2025年提升到40%。 | ||
15 | 全省获得审计署优秀项目数量(个) | 5年共16个,全国排名前5。 | 全国排名前5,力争前3。 | ||
16 | 省级层面出台审计相关制度文件数量(项) | 5项 | 修订《浙江省审计条例》、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制度文件5项以上。 | ||
17 | 推出全国开创性、引领性的制度性成果(项) | 3项 | 率先推出“审计质量标准化改革”等制度性成果5项以上。 | ||
提高审计效率 | 18 | “金审工程”三期主要应用系统覆盖率、审计专网联通率(%) | —— | 到2025年达到100%。 | |
19 | 重要审计数据采集率(%) | 60% | 到2025年达到100%。 | ||
20 | 项目现场实施工作日(天) | 最长不超过60天。 | 比“十三五”期间压减5%。 | ||
21 | 大数据技术应用行业覆盖率(%) | 50% | 到2025年达到90%。 | ||
22 | 推出业务领域审计大数据方法体系、平台数量(项) | —— | 5项 | ||
提高审计 公信力 | 23 | 年平均向党委审计委员会报送重大事项和重要文稿获得领导肯定数量(篇) | 2020年批示1900余篇。 | 比“十三五”期间提升5%。 | |
24 | 行政复议纠错次数、行政诉讼败诉次数(次) | 总发生次数分别为1次、2次。 | 分别不超过每年审计项目数的2%。 | ||
25 | 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占比(%) | 42% | 比“十三五”期间提升10%。 | ||
26 | 具备良好素养直接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的审计人员比例(%) | 2020年底60%。 | 到2025年达到65%。 | ||
27 |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资格审计人员(人) | 2020年7月底1925人。 | 到2025年提升10%。 | ||
28 | 计算机审计领军人才和专业骨干人才(人) | 2020年底232人。 | 到2025年提升20%。 | ||
29 | 提升审计查核问题能力的培训人数(人) | 共培训直接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人员600人。 | 到2025年培训人数提升10%。 | ||
30 | 审计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审计回访不满意率控制在10%以下。 | ||
提高 协同效能 | 31 | 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公安等相关单位共享信息次数(次) | —— | 每年分别不少于1次。 | |
32 | 与省直部门内审机构建立协同机制数量(个) | —— | 每年不少于1个。 | ||
33 |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组织部门会商次数(次) | —— | 每年不少于1次。 | ||
34 | 梳理共性问题清单的领域和频率 | 部分审计领域、不定期梳理。 | 全审计领域定期梳理,发挥预警警示作用。 | ||
35 | 审计整改情况协同督查次数(次) | —— | 与省人大、省政府办公厅就重大问题整改情况协同督查每年不少于1次,同步审计项目与相关省主管部门开展协同督查不少于1次。 | ||
三、主要任务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以促进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目标,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既揭示有关地方和部门落实政策打折扣、搞变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也反映政策措施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促进政令畅通、政策措施不断完善。
——以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为出发点大力推进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加大政策研究,梳理研判“十四五”期间党委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因时因势把握审计重点,努力拓展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广度和深度,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及时提出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方向性、指导性意见,整体谋划、统筹推进,采取单独立项或结合其他项目,将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各类专业审计项目的重点内容。
——紧扣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重点领域及内容。对照我省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目标要求,围绕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高地,关注国内国际双循环、长三角一体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等构建新发展格局组合拳内容;围绕打造三大科创高地,关注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实施等内容;围绕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关注数字化改革、高效能治理、“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建设等内容;围绕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关注文化惠民工程、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工程等内容;围绕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关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自然资源高效利用等内容;围绕打造省域现代治理先行示范区,关注整体智治推进、重大风险化解、反垄断及不正当竞争等内容;围绕打造人民幸福美好家园,关注实施富民惠民安民、推进共同富裕新举措等内容。每年选择10个左右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政策措施开展审计,高质量推进政策跟踪审计全覆盖。
——加强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业务建设。定期收集国家和省重大政策,建立并完善重大政策项目库。并结合审计署年度、季度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指导意见内容,每年定期更新政策项目库,实行分行业动态管理。
表2 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十四五”工作任务(省本级)
任务 领域 | 重点领域 | 重点事项 | 要求 | 实施路径 |
高质量推进政策跟踪审计全覆盖 | 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 | 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高地、三大科创高地、改革开放新高地、新时代文化高地、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省域现代治理先行示范区、人民幸福美好家园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 每年围绕上级要求、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选择10个左右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政策措施开展审计。 | 1.根据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项目特点,灵活应用“上审下”“同级审”“联合审”“交叉审”等组织方式。 2.深化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成果利用整合机制,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 |
业务 建设 | 技术 能力 建设 | 建立重大政策项目库并动态管理。 | 根据政策内容变化,每年9月更新完善各行业的政策内容。 |
(二)财政审计。以增强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促进统筹财政资源、提升财政资金安全规范绩效,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为目标,加强财政审计力度,推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服务省域财政治理现代化。
——高质量推进财政审计全覆盖。加大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力度,每年开展财政“同级审”;按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责实现市、县(市、区)和乡镇财政决算5年轮审1遍;对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采取“数据分析+现场核查”方式开展,现场审计5年轮审1遍。统筹推进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不断深化财政资金审计,组织推进大额财政专项资金分层级、分领域、分口子审计。
——聚焦财政审计重点领域及内容。围绕“财为政服务”目标,重点关注以绩效为核心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和资金管理机制推进情况,特别是民生大事的投入与绩效情况;围绕现代财政制度建立,重点关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省以下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激励奖补机制建立、政府财务报告推进及编制质量等情况;围绕财政稳健运行与政府负债管理,重点关注财政运行风险、政府债务风险、社保基金风险、“三保”风险、乡镇财政管理风险等情况;围绕财政预算执行和结果,重点关注预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政府过“紧日子”等政策落实,以及财政资金管理和提质增效情况,关注政府及部门管理的各类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
——加强财政审计业务建设。制定完善财政审计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等操作规程或制度,进一步提升财政领域审计实务操作。积极探索运用数字式审计,完善“大项目融合、大兵团作战”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组织管理模式。
表3 财政审计“十四五”工作任务(省本级)
任务领域 | 具体任务 | 重点事项 | 要求 | 实施路径 |
高质量推进财政审计全覆盖 | 审计对象 | 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地方财政决算。 | 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每年实施; 对10个设区市(不含宁波市)财政决算审计5年轮审1遍。 | 省管县财政决算审计,由省厅组织所在设区市5年轮审1遍,可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开展。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一级预算单位现场审计5年轮审1遍 | 采取“数据分析+现场核查”方式开展,运用好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支队伍。 | ||
重点 关注 政策 | 以绩效为核心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体系、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机制等财政领域重大政策措施。 | 结合财政“同级审”,每年围绕上级要求、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选择2个左右专题开展审计。 | 做好财政“同级审”专题审计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专题内容的统筹衔接。 | |
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政府过“紧日子”、项目支出绩效、政府购买服务等与部门预算执行相关的重大政策措施。 |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每年围绕上级要求、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选择2个左右专题开展审计。 | |||
重点 关注 资金 | 大额财政专项资金和部门项目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每年选择若干项开展审计;部门项目资金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推进。 | 可与财政“同级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等结合进行。 | |
业务 建设 | 建章立制 | 制定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指导意见。 | 2022年完成。 | |
制定财政审计操作规程。 | 2024年完成。 | |||
制定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操作规程。 | 2024年完成。 | |||
技术 能力 建设 | 完善“大项目融合、大兵团作战”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组织管理模式,形成部门预算执行数据审计分析方法体系或平台。 | 规划期内完成。 |
(三)金融审计。以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地方金融改革措施落地生效为目标,加强对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审计,有效发挥金融审计在风险防范和反腐倡廉方面的重要作用。
——高质量推进地方金融审计全覆盖。依法对本级国有金融机构财务收支情况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开展审计,原则上5年轮审1遍;经省政府授权对农商行和农信社进行审计,原则上5年开展1次;经依法授权对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审计,加强国有金融资本审计。统筹推进重大金融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不断深化金融领域大额财政专项资金审计。
——聚焦金融审计重点领域及内容。围绕金融风险防范情况,重点关注金融机构业务合规性和资产质量等内容,揭示重大风险和机构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维护地方金融安全,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重点关注融资畅通工程升级版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国家支持的市场主体倾斜,着力破解各项扶持政策落实中的瓶颈制约。围绕区域金融改革试点情况,重点关注政保合作机制创新、现代金融治理体系健全以及金融改革试点成效等内容,揭示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建立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
——加强金融审计业务建设。结合审计署统一部署,更新完善浙江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采集标准化模板,推进省内重点银行数据标准化采集工作。形成银行业金融机构审计数据分析方法体系。
表4 金融审计“十四五”工作任务(省本级)
任务 领域 | 具体 任务 | 重点事项 | 要求 | 实施路径 |
高质量推进地方金融审计全覆盖 | 审计对象 | 省属金融企业、省农信联社。 | 原则上5年轮审1遍。 | 1.可与经济责任审计等结合开展。 2.指导单位内部审计对下属单位开展审计。 |
授权 审计 对象 | 全省农商行、农信社。 | 原则上5年开展1次审计。 | 1.以专项审计调查等方式安排项目。 2.指导省农信联社内部审计机构对全省农商行和农信社开展负责人经济责任等审计。 | |
重点 关注 政策 | 金融风险防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区域金融改革试点等重大政策措施。 | 每年围绕上级要求、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选择若干政策开展审计。 | 可采用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或与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等结合开展。 | |
重点 关注 资金 | 金融领域大额财政专项资金。 | 每年选择若干资金开展审计。 | 可与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等结合开展。 | |
业务 建设 | 技术 能力 建设 | 结合审计署统一部署,更新完善浙江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采集标准化模板。 | 规划期内完成。 | 结合审计署和省厅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安排。 |
形成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分析方法体系。 | 2022年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