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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科室:
现将《城东街道创城常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城东街道创城常态管理办法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城东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附件:
城东街道创城常态管理办法
(试行)
为全面提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效,建立创城工作常态机制,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要求
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为标准,加强对动态性、细节性问题的管控,进一步压实村社、科室责任,有效提升城市日常管理水平。
二、具体措施
(一)建立专项组
组建 10 个专项管理组,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能,认真
履职、严格执法,实现街道文明城市常态建设管理。
1、市容环境专项组
分管领导:曹跃琦
组 长:郑海平
职 责:负责文明城市常态建设管理期间的主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的占道经营、跨门经营、流动摊贩及乱停车、违章建筑等市容环境整治及日常督查巡查工作。
2、城市社区(城中村)专项组
分管领导:白素君、李蔚蔚
组 长:俞欣
职 责:负责各社区(村)社区文化中心、志愿者、家长学校、未成年活动场所、文明细胞创建等工作。
3、居民小区环境专项组
分管领导:曹跃琦
组 长:庄启裕
职 责:负责居民小区环境的综合整治及日常督查巡查工作。
4、城中村及河道环境专项组
分管领导:孙士定
组 长:沈全军
职 责:负责文明城市常态建设管理期间城中村及河道的常态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日常督查巡查工作。
5、志愿服务工作专项组
分管领导:李蔚蔚
组 长:俞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