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社区村、街道各科办(中心):
为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促进街道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经研究决定,现将《城东街道督查工作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城东街道督查工作制度(试行)》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城东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2日
附件:
城东街道督查工作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能够更好地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和街道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和街道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条 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现查现改”的原则,成立由党政办公室牵头、纪工委协助、其他相关科办联合的街道督查工作专班。由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任组长,党政办副主任、纪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人大办主任、纪工委委员、党建办主任、组织干事为成员,统筹推进全街道督查工作。
第四条 督查工作范围及职责:
(一)负责各社区村、各科办落实上级区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情况以及年度重要工作的督促检查、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