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市住建委《2017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17〕32号)、《2017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17〕41号)、《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甬建发〔2017〕64号)文件要求,第二季度,我局开展了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安全专项整治及“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各类检查和综合管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2017年第二季度,共检查了在建工程项目10个,建筑施工企业10家,监理单位8家,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现场和书面提出整改意见59条。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日常管理上有所改善,具体情况如下:
(一)各建设单位基本能遵照法定建设程序,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专项检查中未发现强制或指定分包行为,未发现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单位或个人的行为。
(二)各建筑工程五方主体能认真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并签订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三)各建设单位基本能遵照合同履约,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施工单位基本能按照合同履约,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材料款、设备租赁款。
(四)各施工单位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重视程度有所提高,逐步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大榭医院改扩建项目根据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承办2017年大榭建筑施工(触电)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暨现场观摩会。
(五)大榭生活区主要道路“白加黑”改造、双美碶桥改造等项目已根据我局行动方案做好施工围挡、围挡美化、标牌标识挂设等措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行为方面
1.大榭生活区主要道路“白加黑”改造、双美碶桥改造等项目多次催促仍未申领施工许可证。
2.双美碶桥改造、榭南工业区市政配套道路一期工程等项目监理企业未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对项目部管理缺失;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或到岗不履职。
3.宁波福基石化等项目民工工资管理不到位,发生矛盾投诉纠纷后未及时应对处理。
(二)施工安全方面
1.个别项目临时用房消防措施不到位,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部分灭火器压力未达到标准值。
2.个别项目施工用电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乘积值不符合规范;部分配电箱、施工机具等未做保护接地、接零;部分开关箱内接多个插座、漏保,个别二级、三级漏保无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标识;维护记录不全。
3.个别项目脚手架内临边无围护措施;拉结点设置不规范,转角拉结点设置距离大于1米;未设置踢脚板;脚手板未满铺;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4.个别项目楼层临边、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孔洞防护措施不到位不规范。
5.个别项目模板拆除时务工人员采取高空抛投的方式进行作业,项目部对务工人员作业前安全教育不到位。
6.个别项目总包单位未建立民工工资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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