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相关处室、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发展长效机制,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按照《宁波大榭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 (甬榭安委办〔2018〕1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专项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18年11月1日至11月25日。
二、检查范围
全区从事危险品生产与储存、机械制造的规模以上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建立健全并执行安全费用管理制度的情况;
(二)企业制定2018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及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的情况;
(三)企业2017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包括:按照《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的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按规定正确规范使用安全费用等内容。
四、工作步骤
本次检查,采用企业自查与安监部门抽查的方式进行,共分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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