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市住建委《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甬建发〔2017〕64号)、区安委会《关于开展2017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甬榭安委办〔2017〕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确保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有效实现,定于2017年6月在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为主题,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紧紧围绕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基层一线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强化“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为完善“业主负责、企业自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确保我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和宁波“名城名都”建设创建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规划建设局局长费震宇任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朱吉建任副组长,由局建管处承担指导、协调、检查等日常工作。
四、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各时段分为:6月6日至12日为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6月13日至18日为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9日至25日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五、重点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任务:
1、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2、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发放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读本等各类安全教育资料;
3、集中发送安全生产宣传短信;
4、组织参加安全监督人员培训班;
5、开展建筑安全文明“树标杆,学标杆”活动,组织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及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会;
6、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按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8、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要求,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
9、结合“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建筑工地扬尘进行集中整治,对建筑工地施工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10、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
11、组织参加市安委会安排系列安全文化活动。
(二)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开展的相应活动:
1、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并督促所属项目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2、召开一次企业安全、技术、生产等职能部门和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参加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交流会,查找薄弱环节,交流管理经验,解决1-2个企业和现场安全管理中较为突出或共性的实际问题;
3、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活动,张贴一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语、图牌,出一期“安全生产月”专题黑板报,在建筑工地营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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