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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慈溪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慈溪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正文及附件

慈溪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市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宁波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规划。本规划的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一、现实基础
“十三五”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我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编制《慈溪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坚持政府主导、市场推动原则,整合居家养老服务资源,创新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加快养老信息化建设,打造“互联网+养老”新模式,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保障老年人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协调统一的管理体制机制不断优化。2013年我市先行一步成立市养老指导中心,把机构养老、居家养老等相关管理、指导职能统一划入市养老指导中心。通过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改变了过去居家服务和机构服务分头管理的状况,进一步整合了全市养老资源,逐步形成以村(社区)为载体,联动周边养老服务资源,通过嵌入资源、功能和多元化运作,为老年人就近提供专业化、个性化、便利化的养老服务的管理体系。
多层次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十三五”期间,我市积极构建以各镇(街道)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核心的多层次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累计建成居家养老服务机构102家,其中镇(街道)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18家,全都达到省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水平,通过AAA等级评定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82家,每个村(社区)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实现了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2019年12月,《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在我市正式贯彻实施,全市2000多名困难老人和3万余名80周岁以上及7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老年人享受到普惠性居家养老服务,各级财政年均居家养老专项支出达3000万元以上。全市所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均按照民办非营利性企业办理法人登记,严格落实财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各项资金用到实处。同时建立风险规避机制,积极与保险公司协作,设置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突出品牌效应,设立“慈爱家园”作为全市统一的居家养老服务品牌,做到“五个统一”和提倡“三心服务”,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实施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机制,形成由政府向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购买相关养老服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模式,各项补助经费按照实际享受人员数量落实,确保精准化补贴。
机构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有备案的养老机构21家,养老床位合计9543张(其中养老机构床位6388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4.9张。养老机构改革成果显著,服务质量显著提升。2013年10月起,我市开展农村五保对象集中定点供养,全市480名五保老人集中入托于市社会福利院、城区社会福利院及新浦镇福利中心三家定点机构。市镇两级对全市15家17处敬老院按“提升完善”“改造扩建”“原址重建”分类进行综合改造,进一步完善了基础设施,实现了“消除安全隐患、改善人居环境、扩增养老床位、提升服务空间”的建设目标,改造后新增养老床位280张。大力开展康养驿站建设,引导医疗机构牵手养老机构建立医养联盟,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康养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2020年在4家养老机构内率先建成康养驿站4个。
养老机构管理运行机制不断创新。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通过招标引进民营专业机构进行运作,减轻财政包袱。经过改革,全市需要财政托底的敬老院从12家减少到3家。但原敬老院改革过程中保持三个不变:一是资产的性质不变,为国有资产;二是经营范围不变,限定养老服务;三是公益性质不变。物价局、民政局根据收费水平、运作情况,结合成本核定价格,确定床位+伙食+护理等级的收费标准。
适度普惠的养老服务保障不断加强。“十三五”期间我市以政府兜底为基本原则,保障特困老年人日常生活,优先考虑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中失能、失智和高龄独居等特殊老年群体的照料护理需求,持续落实各项养老服务补贴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保障困难家庭老年人日常养老需求。2019年进一步扩展政府兜底保障对象范围,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五类对象也列入到保障范围,建立起基本养老服务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养老服务从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创新城乡养老服务管理技术手段,开发“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提供精细化服务。通过养老服务机构提供菜单式、多样化养老服务,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内容和范围,逐步发展成为面向全体老年人的普惠型养老服务项目。
多元主体的服务供给格局不断完善。我市积极引入第三方资源参与养老机构建设。成功实行多元化投资,允许个人、企业、团体、镇村集体出资举办,也允许服务机构引进第三方,实行公办民营。对任一形式的运作方式,在基础建设补助与运作资金补助上一视同仁。成功引进上海兰公馆参与我市城区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和城南老年公馆项目的运营,内设医疗机构,弥补我市医养结合及中端养老服务供给空白。
慈善及社会力量参与热情不断高涨。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为老服务工作,为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及空巢老年家庭提供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我市企业定向捐赠给各养老日间照料中心的资金,可列入年度慈善捐赠任务数,享受抵扣税等相关慈善政策。鼓励志愿者参与,引导社会公益组织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十三五”期间,我市慈善捐赠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累计达200余万元。各镇(街道)广泛发动低龄老年人、党员及居民骨干、各类爱心人士组成为老服务志愿者团队,目前备案登记的相关社会团体已有300多个。
  • 挑战和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时期。“十四五”时期人口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老年人的需求结构也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单一型向多样型发生转变,但我市养老服务领域仍存在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这些问题对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挑战,实现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日益突出。
(一)人口老龄化趋势进一步加快
“十四五”期间我市人口结构将继续转变,老年人口、独居老人等所占比重都将持续增高,养老服务面临新形势。截至2020年底,我市老年人口规模总量为宁波大市第一,高于全市的平均水平,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规模为27.89万,占户籍人口比例28.59%,全市高龄老人超过4.32万人,占总老年人口比例达15.48%,预计到“十四五”末,我市老年人口占比将达到34 %。我市老年人口呈现四个趋势:一是人口结构老龄化,二是长寿老人高龄化,三是独居老人空巢化,四是慢病多病老人失能化。而家庭的小型化和空巢化的加速,导致家庭抵抗能力和照护能力相对不足,更多的需要依赖社会进行养老服务的供给。同时老年群体对养老美好生活的新期盼日益增长,需求结构也发生了转变,这都对养老服务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二)内外部环境面临复杂深刻变化
受到国际经济低迷和新冠肺炎疫情的深远影响,社会矛盾风险易发多发的严峻挑战将长期存在。我市存在养老服务水平不优、机构布局不合理等问题。我市在发展动能转换、城市能级提升、综合开放重塑、关键改革攻坚、治理效能提升等领域将面临重大变化。这些问题与重大变化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挑战,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必将进一步增强。
(三)养老服务基础薄弱,社会参与度有待提高
我市养老服务目前主要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为主,中高端养老服务产品供给不足。2012年以来虽进行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但是基础设施建设上总体仍然显得薄弱,服务能力和质量上有较大提升空间,养老机构床位总量不足和现有床位空置的矛盾突出,面向失能失智老人的照护床位欠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短缺,养老服务资源与群众需求的匹配度还不够高,区域发展存在不平衡性。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毗邻建设规划不够,医养结合水平不高。同时由于养老产业投入成本高、风险大、回报周期长及回报率低等原因,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产业活力并未完全激发,养老服务机构市场开拓意识、上门服务意识不强,实际落实困难较大,重硬件、轻软件,通过提高护理水平去开拓和赢得市场的理念还有待提升。
(四)国家针对养老服务进行全面统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养老服务业既是关系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也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国家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我市制定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指明了战略方向。
(五)供给侧改革推动养老服务优化升级
我国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推动供给侧改革是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党中央和社会各界将对养老领域高度关注,对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有更多期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优化养老服务体系结构,创新供给模式,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人工智能、5G、互联网等现代科学技术运用场景更加广泛,为智慧养老提供了重要的科技支撑力量。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积极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为主线,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提高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与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的适配性。持续巩固养老服务的制度基础,全面形成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强化政府责任,改善民生福祉,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老年人,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当好宁波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中的尖子生。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以人为本。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同时强化政府在政策引导、财政投入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建设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
坚持保障基本,广泛普惠。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优先保障高龄独居、失智失能、失独贫困的老年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全面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发展面向大众的普惠性养老产品,为老年人群体提供成本可控、质量可靠、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和养老产品。
坚持需求导向,扩大供给。以老年人多样化需求为导向,进行层次化和精细化的需求分类,加强养老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健全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统一市场,促进供给与需求精准对接,实现资源合理优化配置。
坚持多方参与,统筹发展。鼓励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参与,统筹多方资源,努力构建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基本格局,促进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激活养老产业发展新动能,培育养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坚持优化结构,补齐短板。构建布局均衡、适应需求、服务便利的养老机构布局体系,加强小型化、嵌入式的微型养老机构布局建设,就近提供专业化、便利化服务。聚焦养老发展瓶颈,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强化区域发展薄弱环节,加强人力资源和科技支撑。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确保人人享有多样化、普惠型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服务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匹配,努力建设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供给侧加速改革,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完善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供给梯度,加快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打造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十四五”时期慈溪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20年 2025年
1 每万名老人拥有认知症障碍床位数(张) 5 ≧20
2 每万名老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10 28
3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51% 60%
4 培训养老护理员和家庭照护者(人) 159 ≧5361
5 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家) 1 5
6 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0 3
7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率 50% 80%
8 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规范化运营占比 60 100%
9 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 80% 100%
10 市镇两级公办养老机构星级达标率 7% 90%
11 养老机构康养联合体覆盖率 28% 100%
12 养老服务机构智慧阳光厨房建成率 0 100%
13 养老机构“家院互融”服务开展率 60% 100%
14 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大学
建成并运营
80% 100%
15 养老服务机构党建覆盖率 10% 90%
16 每万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工作者数(人) 22 25
17 全市区域性和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完善标准化老年食堂
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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