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深化“森林慈溪”建设的若干扶持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9日
深化“森林慈溪”建设的若干扶持政策
为深化“森林慈溪”建设,围绕绿化、彩化、珍贵化方向,全面提升我市森林生态发展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扶持政策。
一、持续推进平原绿化
(一)对列入计划的市级骨干道路、一类河道两侧新建生态性林带和按要求优化提升的,最高每亩补助20000元;养护每年每亩补助600元。
(二)对新建绿地(片林)和镇、村道路(河道)两侧生态类林带及按要求优化提升的,每亩补助2500元。
(三)营造林网林带连续长度1公里以上的,每亩补助1000元。
二、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
对列入市级及以上生态公益林的,每年每亩补助40元;大中型水库水源涵养林再增加5元。有关细则按《宁波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甬林计〔2016〕89号)执行。
三、加快珍贵彩色森林建设
(一)中幼林抚育,每亩一次性补助500元。
(二)新建生物防火隔离带,每公里补助4万元,抚育每公里补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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