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强镇级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3日
关于加强镇级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推进“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加快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以合作与联合为纽带、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根据《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指导意见》(甬党发〔2016〕44号)和《中共慈溪市委 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慈党〔2017〕1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加快推进镇级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要素供给、全产业链服务”的目标要求,稳步推进镇级农合联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在2017年底前实现镇级全覆盖。建立健全镇级农事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整合优化服务资源,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使之成为区域内的农业服务“大超市”。
二、承办主体
农事服务中心是镇级农合联的实体化运行平台。以镇级农合联为主体建立农事服务中心,具体运行可与镇级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联合运行,也可由农业市场经营主体单独承办运行。农事服务中心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平方米,示范性农事服务中心不少于300平方米,必须具有农技服务、检测实验、展示展销、学习培训等功能区块,有条件的可以设置服务大厅。
三、服务内容
以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相结合,围绕生产、供销、信用三大合作领域,创新拓展服务内涵,引导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到农事服务中心摆摊设点提供为农服务,形成区域性的为农服务体系。
(一)生产服务
1.开展农资供应服务,提供农机具销售信息和相关政策咨询,做好农资经营网点管理以及新技术推广等;
2.开展农技咨询培训,依托农技人员、庄稼医生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技咨询、新产品推广等,定期实行专家坐诊服务,提供病虫害处方服务。承接农民素质培训,做好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农村电商、新型职业农民等培训。
3.开展生产性服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提供种子种苗、统防统治、测土配方、农机作业、土地流转、气象服务和气象灾害证明等服务。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代理,建立会计代理制度,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服务。
(二)供销服务
1.开展农产品营销策划服务,组织成员参加各种农博会、展销会、推介会;帮助成员开展产销对接,农超对接,农企对接。
2.开展农产品品牌建设,组织创建农产品品牌,主动参与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开展水果采摘活动,进一步扩大本地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3.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利用“互联网+”的模式,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营销活动,有条件的可以组建农产品电商孵化园,在网上销售推广当地农副产品。
4.提供农产品烘干、收储、加工、展示销售等信息服务。
(三)信用服务
1.加强金融普惠服务,做好农村产权评估服务,配合做好信用等级评定和农户小额信用抵押担保,积极提供农业市场主体金融需求信息,引导商业银行参与农业发展。
2.发展农村合作金融,规范资金互助会建设,及时为会员提供资金互助服务。
3.探索农村合作保险,组织参与政策性、创新型农业保险,有条件的可承接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等具体服务事项。
(四)其他服务
1.开展农村劳动力中介服务,对需要生产加工、种植养殖、电商运营、货物包装配送等劳动力的,给予登记和帮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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