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推动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确保信贷总量稳定较快增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贯彻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切实提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快、重、准、实”的工作要求,切实把保障信贷总量稳定较快增长作为当前金融工作的首要任务。要千方百计扩总量、保重点,对上积极争取信贷规模,对下切实改善信贷服务,并做到不抽贷、不惜贷,不降低抵押物评估值标准,确保今年新增本外币贷款100亿元以上,信贷增长高于同类地区水平,全力保障我市经济发展所需的金融要素供给。
二、切实保障行业龙头企业资金链安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资产经营规模较大、行业关联度高、在当地影响较大的龙头企业资金链安全问题,加强服务和协调,合理安排信贷资金,帮助企业科学配置财务资源,并做好风险防范预案;对暂时遇到困难,但仍有市场、有基础、有前景的企业,要从银企合作的长远考虑,不搞急刹车、不搞一刀切,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做好重点项目的资金配套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要求,抓紧对市发展改革局提供的重点项目清单研究筛选,尽快对接落实重点项目融资,加快完成贷款审(报)批工作,安排好信贷资金投放的额度和进度,确保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建设信贷需求。对重点产业项目,市财政可根据条件给予适当贴息。
四、加强对中小企业和“三农”的信贷支持。引导和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转变经营理念,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争取扩大村镇银行试点,探索开展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切实增加中小企业和“三农”资金供给,确保中小企业和农业信贷增速不低于全部信贷增速。
五、着力拓展信贷和服务领域。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拓展和挖掘消费信贷业务空间,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积极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对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对于首次购房和合理改善居住条件的住房按揭贷款,尽可能执行靠近下限的贷款基准利率比例和首付款比例,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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