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跨越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慈党〔2011〕28号)文件精神,推动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大力发展“服务经济”,并鉴于工作需要和机构人事变动,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市现代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相关工作职责:
一、机构组成
组 长:施惠芳
副组长:许文东
成 员:陈建锋(市政府办公室)
张红军(市委组织部)
王 迪(市委宣传部)
莫志梁(市发展改革局)
王炳耀(市统计局)
张志锋(市教育局)
霍建君(市科技局)
陈志浩(市民政局)
戚建江(市司法局)
余银国(市财政局)
周干尔(市人力社保局)
何建立(市国土资源局)
马焕勇(市住建局)
楼树芳(市规划局)
许裕龙(市交通运输局)
徐桐琦(市农业局)
方柏令(市水利局)
高 峰(市服务业发展局)
陈小芳(市经信局)
虞银飞(市文广局)
华家平(市卫生局)
龚建能(市环保局)
周望转(市国税局)
胡晓峰(市工商分局)
胡建灿(市广播电视台)
齐建明(市城管局)
胡惠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王 伟(市供电局)
邹宝国(市邮政局)
张建华(市电信局)
王小平(市旅游局)
方 翔(市供销联社)
谢志荣(市金融办)
夏欣荣(市烟草局)
杨 奕(市人民银行)
叶可辉(宁波银监局慈溪办事处)
张建勋(市招商局)
刘伟峰(鸣鹤风景区开发建设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高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在市服务业发展局。各成员单位要积极落实服务业发展信息沟通机制和服务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依据上级有关政策及工作部署,结合区域实际,研究确定全市现代服务业工作的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决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开展服务业重点领域的政策研究,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负责召集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服务业重大事项。
市委组织部:开展服务业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激励机制政策研究,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人才政策,协调解决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有关事项。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服务业整体宣传报道,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服务业发展成果;指导做好文化体育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的培育发展。
市发展改革局:研究制订有利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价格政策,负责规范服务业价格行为;负责协调并督促服务业重大项目的建设;牵头做好全市总部经济培育发展工作。
市统计局: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报表制度;完善服务业统计方法,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市教育局:牵头做好教育事业的管理发展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学校布局与建设;做好国内知名品牌教育培训机构的引进培育工作;负责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及其所属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科技局: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做好全市专利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科技创意产业的培育发展工作。
市民政局:研究制定本市社区服务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公益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负责行业协会的注册登记工作;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的培育发展工作和相关服务机构的引进培育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业、殡葬服务及其所属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司法局:负责法律服务业等相关行业的培育发展工作;负责法律服务及其所属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财政局:编制服务业各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并按要求到位;为现代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全面落实国家、省、市以及我市关于服务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做好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完成宁波市任务指标;做好会计、税务等服务机构的引进培育和现有服务机构的规范提升工作。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制订和落实促进服务业就业政策措施;负责做好服务业紧缺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工作;做好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做好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引进培育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保障服务业建设用地;做好服务业企业用地审批手续的服务工作,承担服务业重大项目用地向上报批工作;牵头做好调整用地结构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的相关审批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建设、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全市房地产业政策,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负责对服务业建设项目的监管服务工作;做好全市房地产业、房屋中介服务业、物业服务业的管理发展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活动、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及其所属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规划局:发挥规划在服务业合理布局、集约利用土地、指导功能区块发展中的作用;负责做好服务业等项目的规划服务相关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服务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做好交通运输业的管理发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及其所属的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农业局:负责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及其所属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水利局:负责水资源管理、其他水利管理及其所属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服务业发展局:承担市现代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牵头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综合性服务业发展政策、年度计划和绩效考核工作;综合分析全市服务业运行情况,按季对各成员单位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牵头做好现代商贸业、现代物流业、家庭服务业、跨领域新兴服务产业的培育发展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服务业产业基地和重点项目建设,参与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批发零售业、住宿业(除星级宾馆)、餐饮业及其所属的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经信局: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全市信息化和信息产业管理工作;牵头做好服务外包、信息服务业、科技创意、会展业的培育发展工作;做好软件开发、信息服务商、工业设计、品牌展会等服务机构的引进培育工作;负责进出口贸易企业、软件开发企业的统计调查。
市文广局:牵头做好文化体育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的培育发展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规范文化市场秩序;负责印刷复制业、电影业、书报刊(音像)发行(零售)业、文化休闲娱乐业(网吧、休闲健身娱乐业)、演艺业及其所属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卫生局:牵头做好卫生事业的管理发展工作;做好医疗卫生、康复疗养、心理咨询等服务机构的引进培育工作;负责各级综合、专科医院、社区卫生院、疾病防控防疫机构及其所属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环保局:负责做好为现代服务业企业和项目提供环保政策支持以及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等服务工作;做好环境评估、服务机构的引进培育工作。
市国税局:负责制订并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涉及国税的相关政策;协同地税部门推动二三产分离工作;做好会计、税务等服务机构的引进培育和现有服务机构的规范提升工作。
市工商分局:放宽市场准入,负责制订并落实全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涉及工商的相关政策;负责指导协助服务业企业办理工商办证程序;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规范市场管理工作;牵头做好广告等中介服务业的培育发展工作。
市广播电视台:做好数字电视等有线网络增值服务业务和网络、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影视产业等新兴业态的培育发展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城市市容管理和城市卫生管理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监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工作;做好食品安全检测应用与服务机构的引进培育工作。
市供电局:负责落实服务业用电价格与工业用电价格并轨政策;负责全市服务业企业和重大服务业项目电力供应保障。
市邮政局:组织全市邮政网络建设、运行与维护,规范行业行为,拓展新的邮政业务。
市电信局:组织全市电信网络建设、运行与维护,拓展新的电信业务;加快3G通讯网络服务,促进通信技术在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推广应用。
市旅游局:牵头做好休闲旅游业的培育发展工作;会同文化部门做好文化旅游产业的建设发展工作;加大旅游对外宣传力度,做好旅游资源整合和精品项目建设;负责星级宾馆、旅行社、旅游景区及其所属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市供销联社:负责对全市农业生产资料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组织全市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市金融办:牵头做好金融服务业的培育发展工作;着力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机构等;协调联系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为服务业发展提供健全完善的金融服务。
市烟草局:牵头负责全市烟草行业的销售、仓储、物流发展。
市人民银行:做好金融市场的监测分析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业的信贷支持,扩大金融服务品种,构建与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宁波银监局慈溪办事处: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帮助全市服务业提高抗风险能力,营造服务业发展良好环境。
市招商局:负责组织、筹办、参加服务业招商引资推介活动;及时联系跟踪服务业项目招商、推进建设进展情况。
鸣鹤风景区开发建设办:负责做好鸣鹤风景区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
中共慈溪市委办公室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25日
中共慈溪市委办公室 2012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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