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慈政办发〔2020〕97号)和《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甬卫发〔2022〕80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托育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托育服务正规化管理,增加我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结合我市城乡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综合考虑我市居民托育服务承担能力、托育服务机构的运营成本和合理的盈余空间、财政补助资金、机构等级水平等因素,确定我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指导价格。
2023年,民办普惠性托育机构全日托收费价格不得高于:城镇2700元/月/托位,农村2250元/月/托位(按市统计局城乡划分口径);公办、民办普惠幼儿园托育部按照市教育局规定的幼儿园普惠标准进行收费,公办托育机构可参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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