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慈溪市一、二类汽修企业环保规范化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和慈溪市三类汽修企业环保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机动车维修企业:
为加快慈溪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深化污染防治,切实解决辖区内汽修行业突出环境问题,特制定《慈溪市一、二类汽修企业环保规范化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和《慈溪市三类汽修企业环保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慈溪市环境保护局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4月18日
慈溪市一、二类汽修企业环保规范化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
根据交通部、环保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汽车维修行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4〕186号)、宁波市环保局、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汽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市于2016年开展了汽修企业环保规范化整治工作,为持续推进我市汽修行业环保规范化,决定于2017年开展一、二类汽修企业环保规范化整治“回头看”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与范围
贯彻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持续提高汽修行业环境保护意识,普及危险废物管理、喷烤漆房的有机废气治理知识,规范治理处置行为,至2017年7月底前完成全市一、二类汽修企业环保规范化整治“回头看”工作。
二、工作重点内容
(一)危废规范。
1、规范暂存。设立相对独立的危险废物临时库房或暂存专区,做到地面硬化、防渗防淋,确保危险废物不渗漏。各种危险废物不得相混,更不得混入一般生活垃圾。库房外部醒目位置应设置统一的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和周知卡,需要随危险废物运输的外包装物应粘贴或悬挂符合规范的危险废物标签。
2、规范处置。所有危险废物应与有相应资质的收集、处置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合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至少5年,危险废物的暂存期不超过一年。
3.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各种废机油、废油壶、废铅酸蓄电池、废漆渣漆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纳入规范管理。
4、应急预案。针对存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位于地势低洼的库房应设置防洪导流围堰,储存废机油等液态废物的应设置应急收纳设施。
(二)废气治理。
汽修企业须建立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保养维护制度,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方式的,要定期更换活性炭,采用光氧化处理方式的要定期维护更换光氧化紫外灯等,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三)雨污分流
做好厂区雨污分流,所有喷淋废水务必经预处理后纳入城市污水管网,严禁废油等液体危险废物汇入雨(污)水后外排。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实施计划(2017年4月)。市环保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制定《慈溪市一、二类汽修企业环保规范化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职责分工、目标任务等内容。
(二)开展“回头看”工作(2017年5月至6月)。各镇(街道)按照本方案工作重点内容,开展“回头看”工作,每月25号前将工作进度上报市环保局,并于6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于市环保局。
(三)抽查与总结(2017年7月底前)。市环保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对一、二类汽修企业“回头看”工作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对工作总体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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