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安监所:
现将《慈溪市2017年度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慈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5日
慈溪市2017年度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巩固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许可管理工作成果,根据上级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精神,市安全监管局决定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生产领域下列8类违法违规行为:
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
2、逾期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
3、存在变更许可事项,未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4、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
5、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的;
6、未按国家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
7、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全面的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全面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合规性改造的;
8、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标准化建设并达标的。
(二)整治经营领域下列7类违法违规行为:
1、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的;
2、逾期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的;
3、存在变更许可事项,未依法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4、超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的;
5、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的;
6、经营销售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的;
7、取得不带储存设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擅自储存危险化学品的。
(三)整治建设项目领域下列6类违法违规行为: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批准,擅自建设或者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建设或者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后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建设或者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
4、未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或者未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试生产(使用)的;
5、未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审查、对试生产(使用)条件进行检查确认的;
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
三、工作步骤
全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间为5月-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
1、宣传发动。以市安监局为主,各地安监所(分局)积极配合,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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