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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审计局文件
嵊审发〔2006〕8号
嵊州市审计局
关于印发局领导干部和其他审计干部
廉政承诺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
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加强对审计干部及自身的监督管理,现将《嵊州市审计局领导干部和其他审计干部廉政承诺》予以印发,请全体干部监督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
:诺廉 评廉 通知 | |
嵊州市审计局办公室 |
2006年3月26日印发 | |
共印15份
嵊州市审计局审计干部廉政承诺
为促进审计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局领导和全体审计干部作出以下廉政承诺:
一、俞越江局长承诺内容
我保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职责,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自觉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和嵊州市党员干部“四个严禁”,并重点做到:
1、不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上个人说了算。
2、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土地出让、工程发包、大宗物资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3、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
4、不跑官要官、封官许愿、任人唯亲,不拉帮结派、营私舞弊,不在背后议论人。
5、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入干股、投资分红或为配偶、子女、亲友、身边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6、不参与赌博、违章建筑等违反社会公共管理秩序类活动。
7、不参与公款旅游及变相公款旅游活动,不参与被管理单位、个人及外商、私营企业主支付费用的旅游活动。
8、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不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不进歌舞厅、棋牌室等经营性娱乐场所。
9、不用公款报销或到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不用公款学习驾驶技术,不违反规定私驾公车。
11、严格执行审计法律和相关规定,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一切活动。
12、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等行业专门规定,廉洁从审。
二、卢向明副局长承诺内容
我保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职责,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自觉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和嵊州市党员干部“四个严禁”,并重点做到:
1、不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上个人说了算。
2、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土地出让、工程发包、大宗物资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3、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
4、不跑官要官、封官许愿、任人唯亲,不拉帮结派、营私舞弊,不在背后议论人。
5、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入干股、投资分红或为配偶、子女、亲友、身边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6、不参与赌博、违章建筑等违反社会公共管理秩序类活动。
7、不参与公款旅游及变相公款旅游活动,不参与被管理单位、个人及外商、私营企业主支付费用的旅游活动。
8、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不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不进歌舞厅、棋牌室等经营性娱乐场所。
9、不用公款报销或到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不用公款学习驾驶技术,不违反规定私驾公车。
11、自觉遵守审计“八不准”纪律。
三、裘建东副局长承诺内容
我保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职责,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自觉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和嵊州市党员干部“四个严禁”,并重点做到:
1、不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上个人说了算。
2、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土地出让、工程发包、大宗物资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3、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
4、不跑官要官、封官许愿、任人唯亲,不拉帮结派、营私舞弊,不在背后议论人。
5、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入干股、投资分红或为配偶、子女、亲友、身边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6、不参与赌博、违章建筑等违反社会公共管理秩序类活动。
7、不参与公款旅游及变相公款旅游活动,不参与被管理单位、个人及外商、私营企业主支付费用的旅游活动。
8、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不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不进歌舞厅、棋牌室等经营性娱乐场所。
9、不用公款报销或到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不用公款学习驾驶技术,不违反规定私驾公车。
11、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规定,在重大事项上不越权,集体讨论决策。
12、认真执行审计署“八不准”规定。
13、在工作岗位上正直,诚实。
四、钱黎东副局长承诺内容
我保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职责,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自觉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和嵊州市党员干部“四个严禁”,并重点做到:
1、不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上个人说了算。
2、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土地出让、工程发包、大宗物资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3、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
4、不跑官要官、封官许愿、任人唯亲,不拉帮结派、营私舞弊,不在背后议论人。
5、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入干股、投资分红或为配偶、子女、亲友、身边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6、不参与赌博、违章建筑等违反社会公共管理秩序类活动。
7、不参与公款旅游及变相公款旅游活动,不参与被管理单位、个人及外商、私营企业主支付费用的旅游活动。
8、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不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不进歌舞厅、棋牌室等经营性娱乐场所。
9、不用公款报销或到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不用公款学习驾驶技术,不违反规定私驾公车。
11、廉洁从审,自觉维护审计形象。
五、其他审计干部承诺内容
我保证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规定”和嵊州市党员干部“四个严禁”,并重点做到:
1、不以权谋私,借工作或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2、审计期间不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无偿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办公用品。
3、不收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
4、不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5、不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
6、不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
7、不参与赌博等违反社会公共秩序类活动。
8、不出入有损审计干部形象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