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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嵊政办〔2006〕120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农村药品 “两网一规范”省级示范县(市)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药品供应网和农村医疗机构用药规范化管理(以下简称“两网一规范”)工作,全市农村药品监督管理力量薄弱的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全面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省级示范县(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两网”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深化“两网”内涵,提高“两网”运行质量,严把药品质量关,保证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督网体系,建立和完善药品协管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切实发挥监管和协管作用;运用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规范农村药品供应渠道,确保质量可靠、品种齐全、价格合理的药品进入农村,满足农民的基本用药需求;改善农村就医环境,规范农村用药用械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工作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调整监管网络,提高运行质量。根据“乡镇有协管员、行政村有信息员”的要求,各乡镇(街道)都要建立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实行包村责任制,做到监管全覆盖,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至少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并做到办公场所相对固定。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网络经费、制度等保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定期交流工作,实施工作考核。把药品监督网建设成药品监管法律的宣传网、违法行为的监督网和日常监管的得力抓手。 (二)拓展供应网络,规范购销渠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依法规范的原则,以规范药品购进渠道为核心,集中配送、连锁经营为主导,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批发企业配送为形式,发挥市场调节机制的作用,鼓励引导药品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在零售网点数量不足的农村、边远山区“放心店”内设置乙类非处方药代售点,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供药模式,消除药品供应“肓区”,把住药品供应源头关,杜绝假劣药品进入农村市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及时,价格合理。从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坚持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服务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工作原则,探索将经营管理规范的农村药店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的管理模式,享受与基层医疗机构药房同等的药品报销权利,为农村药品市场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平抑农村药品价格。 (三)巩固规范管理成果,深化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农村医疗机构用药规范化管理体系,深入开展药房规范化管理 “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改善药房条件,保证药品贮存和陈列环境,不断提高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农村药品零售企业GSP(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步伐,强化对通过GSP认证企业的跟踪检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质量管理。 (四)加强安全用药宣传,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多种媒介,经常性地对群众开展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阶段性进展和有关政策,使“两网一规范”建设家喻户晓,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加快农村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涉药单位药品质量诚信数据库,准确记录在监督检查中涉药单位是否依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情况,实行了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 四、实施步骤 创建全省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县(市)实施时间为2006年7月至2006年12月。 第一阶段:2006年7月15日??2006年8月1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成立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部署,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社会了解、领导重视、群众支持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2006年8月15日??2006年11月15日,为组织实施阶段。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006?125号文件中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市)条件,明确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职责,合理分工,积极实施。 第三阶段:2006年11月15日??2006年12月31日,为完善提高和总结验收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考核标准和职责分工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形成自查报告。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创建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搞好创建工作总结和各种档案汇总。在此基础上,迎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的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后,对创建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创建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省级示范县(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张金初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府办马烽副主任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张国良局长担任,成员由食品药品监管局胡晶晶副局长、卫生局钱志钢副局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胡晶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全市创建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省级示范县(市)的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站在服务“三农”的高度,把“两网”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并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分工协作,合力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确保工作落实,将“两网一规范”建设引向深入,切实抓好辖区内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及医疗机构用药规范化管理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合法性和购销渠道的监管,严厉打击经营使用假劣药品、假劣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卫生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的管理,取缔无证行医。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药品价格的监督,制定平抑药价的有效措施,严禁违反规定层层加价销售、损害农民利益。工商、税务等部门对农村零售药店和药柜要积极给予政策支持,促进“两网”建设,同时工商部门要加强农村医疗药品广告宣传的检查,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新闻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优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建设工作深入发展。监察部门要坚决纠正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三)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加强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 开展省级示范县(市)创建工作,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长效机制,是平抑药价、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手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抓紧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市创建示范县(市)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关部门开展不定期督查,推介先进典型和经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流通 药品 监管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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