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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普 [2008] 2 号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冬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
预警通知》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中学、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心幼儿园,民办学校:
现将《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冬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绍市教普字〔2007〕144号)转发给你们,希各校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此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管理工作,大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附:《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冬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二00八年一月三日
绍市教普字〔2007〕144号 绍兴市教育局文件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
2007年冬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幼儿园)、民工子弟学校:
近段时间来,上虞市、新昌县和绍兴县先后发生了学生意外死亡的事故,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最近,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秋冬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针对冬季学生易发事故的特点,现就做好今年冬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寄宿生的管理
各地有寄宿生的学校,应立即对寄宿的用房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抓紧整改。进一步完善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布;要妥善安排好人力,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不间断巡查;要加强值班,配备好专人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和保安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女生宿舍的管理,加强查铺和点名,还要严防不法分子的侵入。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和上学、放学、晚自习及夜间校园周边的治安巡逻。
二、切实加强内部安全防范
冬季是不法分子实施对学校偷盗的重点目标。各地、各校要主动与当地公安机关,特别是要加强与当地派出所和法制副校长的联系,并在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安装一些必要的监控报警设施,以增强学校自我防范能力。要最大限度地做好预防校园涉刀案件的发生,提高青少年学生对携带非法刀具违法性、危害性的认识,动员他们主动交出非法刀具;对拒不上缴管制刀具的学生,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坚决防范校园恶性案件的发生。
三、切实加强学生接送车的管理
针对冬季天气变化较大,风、雨、霜、雪、雾多的特点,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在近期对本地所有学生的接送车进行一次检查。要从严审核校车驾驶员的资质,严防校车带病上路,有条件的可根据路面实际情况由专业人员及时为校车安装防滑装置;严禁租用外地机动车、个人机动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严肃查处校车超载、超速、酒后驾车和闯红灯行为。
四、切实加强对学生骑车、乘车等安全教育
目前,骑电动车、高速自行赛车的学生有所增加,学生在行驶中的安全隐患增加,有的险象环生。为此,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骑车的教育;同时,还要教育学生不要搭坐“黑车”和超载车辆上学、放学,不到结冰的江河湖泊上玩耍。同时要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我局与市公安局正在联合开展的全市“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五、切实加强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的防范
要按照全省秋冬季森林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关学校特别是山区半山区学校要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活动(即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发一份森林防火宣传卡、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写一封森林防火宣传信)。各地要加强中小学生火灾逃生的知识宣传和演练,严禁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同时,各地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查找火灾隐患,畅通消防通道,进一步重视并强化学生宿舍楼、厨房、锅炉房、计算机房、电线电路等火灾易发场所和设施设备的检查。寄宿制学校要教育学生掌握冬季洗澡时必要的安全知识,增强自护自救的能力,特别要注重防范学生煤气中毒、窒息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切实加强对学生季节性疾病监控和有伤病学生的管理
冬季是学生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期。各地、各校要加强对学生呼吸道传染病的防范工作,做好学生预防流感、流脑等呼吸道传染病知识的普及,加强对学生的出勤、健康状况的巡查,进一步加强晨间检查,保持教室、宿舍的通风和卫生,发现呼吸道发热病人要立即报告当地疾控部门,迅速落实应急预防措施。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异常心理状态学生的全面摸排登记工作,建立完整的档案,对参加有些教育教学活动进行必要限制和安全预防,避免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学校或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监护人)进行沟通,并作出相应的救护。
七、切实加强对民工子弟学校的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所有民工子弟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管理,要对学校的治安安全、交通安全和接送车、食堂卫生、校舍安全和消防安全等重点环节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摸排督查,同时要深入了解掌握学校已经落实的安全工作措施,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督促学校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相关人员全程督促指导,并给予必要的支持。如发现有非法办学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各地、各校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和广大学生,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并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一并对中小学和幼儿园冬季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切实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坚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安全,大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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