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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通知)
嵊市委办发〔2008〕6号
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扩大中心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事项的
通 知
各中心镇,市级机关各部门:
为大力推进中心镇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新型城市化道路,根据中共嵊州市委、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扩大中心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现就有关部门下放各项事权明确如下:
一、深化改革,提高效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充分授权、权责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挖掘潜能,提高办事效率。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衔接工作,争取赋予中心镇更多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从而促进中心镇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