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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综 [2008] 3 号
关于表彰2007年度学校工作考核优胜单位的决定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教体综[2007]10号文件《关于2007年学校工作考核的实施意见》,各校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全力推进了教育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考核工作的要求,教体局对各校进行了综合考核,按照考评结果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嵊州一中等22所学校(单位)为2007年度学校工作考核优胜单位(名单附后)。
希获考核优胜的学校(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嵊州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优胜单位名单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表彰 优胜单位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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