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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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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甘霖镇委员会文件

嵊甘委[2008]12  号


中共甘霖镇委  甘霖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08年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片、办(中心),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

今年上半年,全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将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党的十七大以后我镇广大农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镇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切实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绍兴、嵊州市委的总体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创业创新的战略部署,以培养一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队伍为目标,严格执行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扩大党员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在集中广大党员群众意志和智慧的基础上,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创业富民能力强的新一届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班子,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镇”总战略,为加快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村级组织换届的职数设置

按照“从严控制、精干高效、交叉兼职、结合实际”的原则,坚持“选优配强”和“有利工作”相结合,根据每个村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置职数。要充分考虑行政村的人口、党员、地域等因素,基本上保证原村有一名干部。每个村的“两委”干部人数一般为3—7人。对行政村规模调整后,人口规模特别大、合并的村特别多的,可适当增加干部人数,但最多一般不超过9人。

1、党组织班子职数。支委会(总支委员会)原则上设3—5职,党员不足20名(含20名)的,原则上设书记1名,不设支委;党员人数超过20名,不足50名(含50名)的,一般设支委3职,其中书记1名;党员人数在50名以上的,一般设支委3职或5职,其中书记1名。党员人数特别多、撤并力度特别大的村,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讨论,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可设7职。村党组织原则上不设副书记,确因工作需要设副书记的,经镇党委讨论并须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2、村民委员会班子职数。村民委员会班子设3—5职,其中设主任1名,委员2—4名,一般不设副主任。1000人口(含1000人)以下的村,村民委员会班子原则上设3职;1000人口以上的村,村民委员会班子设3职或5职。

三、村级组织换届的素质结构要求

新一届村两委会成员的任职资格条件为:(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2)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精神以及村班子集体决议履行职责,带头遵纪守法,履行村规民约;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共同致富,能统筹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4)思想解放,作风务实,有改革创新意识和艰苦创业精神,热心为村民服务,善于做群众工作;5)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作风民主;6)年富力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村主要干部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近三年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推选为村两委会成员:(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纪检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和正在取保候审的;(2)劳教期满释放未满三年的、正在服刑的、刑满释放未满五年的;(3)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外超生的;(4)严重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贪污、挪用公款、拖欠和私自出借集体资金,数额较大并使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的;(5)政治素质差,私心杂念重,热衷于拉帮结派,长期闹不团结的;(6)常年外出,没有时间、精力履行岗位职责的;(7)村现职干部在“五比”绩效考核群众民主评议中有二分之一以上不信任票的;(8)参加邪教组织等非法活动的。

村两委成员任职资格条件须分别经过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

鼓励村“两委”班子交叉任职。倡导和支持党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切实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特别是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党员的比例。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要加大女干部的推选力度,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没有女性委员的村,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 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立女性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通过换届,力争村级班子结构有所优化,素质有所提高,基本形成以40岁左右为主体的干部梯次结构,文化程度有60%以上达到高中,并有35岁以下年轻干部、妇女干部进入村级班子。

四、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分期分批,先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全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从2月下旬开始到5月底前完成。具体分准备阶段、选举阶段、总结阶段三个阶段进行。

准备阶段(3月10日前):该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实施意见、成立换届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特别是要重点做好村情村况的调研和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工作。

选举阶段(3月11日至5月10日):该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其中3月11日至3月底全面完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3月底至5月10日全面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总结阶段(5月11日至5月底):该阶段主要是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后村新老班子的交接、配套组织建设、建立健全选举档案等后续工作;及时制定践诺和考核的有关制度,全面推行村干部创业承诺责任制;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进一步推进村级民主管理以及做好新任干部上岗培训等工作。

五、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应把握的主要环节

(一)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实行“党员民主推荐、群众推荐测评、党内民主选举”为主要内容的“两推一选”制度。其中不设支委只设书记的则采用“群众推荐测评、党内民主直选”为主要内容的“一推直选”制度。重点抓好以下五个重要环节:

1、总结工作,制订换届选举方案。各村党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事求是地总结三年来的工作,找出存在问题,理清发展思路,综合考虑行政村调整后的职数平衡、支委会班子结构要求等因素,精心制订好换届选举方案。

2、制定通过任职资格条件和选举办法。村党组织要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制定并通过支委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和支委会(总支委员会)选举办法。要依据党章和暂行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选举办法。选举办法一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必须严格执行。

3、组织群众代表推荐。群众代表会议原则上以原村为单位(设总支的以支部所辖的村为单位),撤并后新村运作比较规范,工作基础较好的以新村为单位召集,群众代表由原村非党的村民代表、村务(社务)工作组成员、团妇兵负责人;非党的村民小组长、村务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各级非党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组成。有条件的,可以扩大到以户为代表或由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参加。推荐对象为原村(总支下属本支部的村)的党员,以新村为单位召集的,推荐对象为新村的全体党员。推荐前,行政村党组织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引导群众代表按任职资格条件和规定职数,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推荐党支部(总支)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供党内民主推荐时参考。

4、组织党员民主推荐。召开党员大会,通报群众推荐测评情况,根据任职资格条件和规定职数,参考群众推荐结果,由党员民主推荐党支部(总支)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未撤并的村和撤并后新村运作比较规范,工作基础较好的村,以党支部(总支)为单位按职数设置,由党员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推荐党支部(总支)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根据推荐结果,按职数设置和差额比例要求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由2个及以上村合并成的村,可以根据党组织班子的职数设置和撤并村数及差额比例的要求,合理安排原村(总支下属支部)推荐名额各1-2名,以原村为单位(设总支的以支部为单位)按规定名额,由党员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推荐党支部(总支)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根据推荐结果,按规定名额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报党支部(总支)汇总。候选人初步人选由党支部(总支)上报镇党委,镇党委从民主推荐结果、优化班子结构、保持村级工作连续性、培养书记后备人选等方面综合考虑,确定村党支部(总支)委员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选举。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数不高或民意测评较差的,不能提名为村党支部(总支)委员候选人。

5、认真组织好选举。选举要有超过五分之四以上有选举权的党员参加方可进行,党支部(总支)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先选举支委,再在支委会中选举产生书记。支委产生后,应该经党委深入考察、慎重考虑后提出书记候选人,再召开支委会选举。支委会一般由镇党委委员主持,说明党委提名理由,统一支委思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选举产生书记。如支委会不能正常产生书记的,经党委同意,也可提交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非支委当选书记无效)。不设支委的,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书记。

要切实改进村党组织的选举方式,逐步扩大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的范围。对条件具备的村,要在做好党内民主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的基础上,积极进行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直接选举。有条件的推行竞职演说,切实改进候选人的介绍方式,使广大党员对候选人有充分的了解。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在党组织领导下,严格依法进行。要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海推直选”制度,积极稳妥推进以“竞选人自荐报名、无候选人直接选举”为主要内容的“自荐直选”和以“竞选人自荐报名、村民代表民主推荐、无候选人直接选举”为主要内容的“两荐直选”办法,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切实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整个选举过程中,重点要把握好六个环节:

1、依法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5—7人组成,人口规模特别大、合并的村特别多的,可以增至9人。要进一步提高村民选举委员会中党员的比例,村党组织书记要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2、推选好村民代表及村民小组长。村党组织要依法组织村民代表的推选,做好名额分配和推荐工作,既要注意村民代表的职业分布,也要注意村民代表的年龄分布和群体分布,特别要注意通过法定程序确保每个村都有一定名额的妇女代表,引导村民把威信较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议事能力的人推选为村民代表。鼓励党员干部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积极参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名额要根据村的人口规模,按照既体现代表性,又便于议事决策的原则确定。村民代表一般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采用召开户长(户代表)会议,按分配名额,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人口500人以下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20名;500以上到1000人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30名;1000以上到2000人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一般在35-40名;2000人以上到3000人的村,村民代表一般在40-45名;3000人以上的村,村民代表一般在45-50名。村民代表的数量一般为单数。村民小组长推选可与村民代表推选有机结合、同步进行。

3、制定通过任职资格条件和选举办法。村民选举委员会要结合本村实际,依法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提出村民委员会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和选举日,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告。村选举办法应对村干部职数、选举方式、选举程序等重要内容进行明确,对选民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争议选票认定等容易出现争议的问题进行界定,从制度上保证通过民主选举,选出各方面素质较高的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办法一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必须严格执行。

4、组织好选民登记。选民应在户籍所在地的村进行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开展对本村选民的资格确认、审核和登记,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自觉接受群众对选民登记情况的监督,认真对待村民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对特殊情况,户籍不在本村的人员,是否在本村进行选民登记,由村选举办法予以明确。每一选民只能在一地登记。对外出的选民,应提前通知他们回村参加选举,使广大选民都能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

5、做深做细“自荐”和“两荐”工作。

第一是做好选民自荐的引导工作。鼓励现职村级班子成员、农村实用人才、优秀后备干部等报名自荐。

第二是做好竞选人自荐报名工作。有参选意向的选民,主动到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报名自荐,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报名自荐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将自荐人员情况汇总,作为村民代表会议民主推荐时的参考。

第三是签订竞职承诺书。凡参加自荐报名的竞选人,必须与村民选举委员会签订竞职承诺书,内容主要包括创业承诺、责任承诺、服务承诺、廉洁承诺等四个方面,同时还要承诺在选举过程中做到文明竞选、遵章守法。一旦当选,将其承诺的内容作为今后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依据。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在自荐结束后及时将自荐人的基本情况和竞职承诺进行公告。

第四是实行“两荐直选”的村要组织好村民代表会议开展民主推荐。会议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党组织书记)主持和动员,要求村民代表对照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注重推荐优秀人选,并充分考虑撤并村的职数平衡和妇女人选的结构要求,引导村民代表投好推荐票。村民代表推荐时,既可从自荐人员中推荐,也可以在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其他选民中推荐。推荐名单的数量,原则上按不超过村民委员会规定职数的两倍确定。确定名单时,首先把行政村规模调整前各撤并村中得票最高的列入推荐人选名单,并按得票高低排列;名额不足的,再从其他推荐人员中按得票高低确定,出现并票的,一并进入推荐名单。如没有妇女进入推荐名单的,则增加一名得票最高的妇女名额。民主推荐名单确定后,对没有报名自荐的推荐人选,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征求本人意见,按规定必须补办自荐手续,并提出书面竞职承诺,否则不列入民主推荐人选名单,所缺名额不再增补。

民主推荐人选确定后,换届指导组和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他们进行选举前的教育谈话。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将民主推荐人选名单及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6、认真组织好投票选举。选举前要完善领票、投票、计票办法,及时公布投票的时间和地点,同时要精心挑选好选举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选举投票方式采用设立若干固定投票站的形式,集中投票,并设立秘密写票处,原则上不设流动票箱。秘密写票处尽可能实行“一人一票一室”制度。对行政村比较分散的可以在设立中心投票站的基础上设立投票分站,对因病因残等特殊原因需要用流动投票箱登门接受投票的,必须限定时间,配强力量,并有专人监督。选票须由选民本人领取填写。要严格规范委托投票行为,严格控制委托对象,在选举办法上要明确规定可办理委托手续的对象。办理委托时一般采取“户内委托”为主,户外委托要严格审核,原则上单独设立委托投票箱。委托选举严格实行书面委托,并事先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请登记,得到审核确认,并张榜公布无异议的,才可行使委托权。从严控制户内代领、代写选票。投票选举中,要做到当场写票、当场投票、集中唱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参加直接选举的选民超过全体选民半数的,选举有效,某一选民获得某一职位投票选民过半数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超过应选职数时,以得票多的当选。经过直接选举,当选人数不足3人或主任缺额的,应当进行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差额为1人,候选人按职位在未当选者中按得票多少确定。另行选举结果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投票选民数的三分之一。另行选举原则上在选举日当天或在选举日后的5天内进行。

六、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后续工作

村两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做好有关后续工作。一是要根据新农村建设任务、产业结构和职数设置,科学合理安排村两委班子职责分工,村支委中要明确一名兼职的纪检委员。二是要明确新一届村级班子的任期目标,及时将候选人竞职承诺转化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创业承诺,并制定践诺和考核的有关制度,通过“五比”考核等方式,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和责任意识。三是要抓紧做好经济合作社、团、妇、兵、治保、调解、村务财务监督小组等村级配套组织的建设,帮助、监督新老班子及时办理印章、财务交接手续,使村级各项工作能及时正常运转。四是要进一步推进民主治村。要健全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切实提高村级民主决策水平,完善村务财务党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五是要及时组织上岗培训。六是要关心和爱护离职离岗的村干部,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七是要及时总结选举情况,建立健全选举档案。

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组织组、宣传组、保卫组等三个工作组。镇党委将对各工作片实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专项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对各片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和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镇属各部门和各办(中心)要加强协调与沟通,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实施,镇党委要加强对机关干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及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采用培训与自学,考试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2、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民主权利的要求,拓宽党员群众参与渠道,扩大有序政治参与,积极稳妥推进村级民主选举,使整个换届选举真正体现党员和群众的意愿。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都要以宪法、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规范操作。相关办要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对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业务指导,选举业务实行一个口径答复。

3、讲究工作方法、着力维护稳定。全面实行换届工作联络员制度,由联络员全程负责抓好换届工作。要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信访问题,落实分级负责的信访工作责任制,严格控制越级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重大事件、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要严肃换届纪律,对无故不参加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活动或有其他各种干扰选举行为的,要加强教育,教育无效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要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换届选举中的暴力、威胁、欺骗、伪造选票、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及其他破坏、妨害选举等行为,要坚决依法打击,确保换届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4、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黑板报、标语以及编发宣传资料等各种途径,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省市党代会精神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要通过宣传,引导村民了解选人标准、掌握选举的方法步骤和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要积极倡导候选人之间的良好祝愿精神,促进理性公平竞争,努力形成和谐选举的良好局面。

附:表一: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

    表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

    表三:甘霖镇村级换届选举联络员、联系领导名单

 

 

 

 

          

 

                                  中共嵊州市甘霖镇委员会

                                  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

                                  2008年3月5日

 

 

 

 

主题词:组织工作  村级组织  换届选举  意见

                                   


表一: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

 

 

           

 

 

 

 

 

 

准备阶段

 

5天)

 

 

 

 

 

 

1、成立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换届选举工作计划;

2、调查摸底,宣传发动;

3、召开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动员大会;

4、联系外出党员,发出书面通知;

5、组织镇干部参加村级换届选举业务培训。

 

 

 

 

选举阶段

 

8天)

 

 

 

 

1、各村党组织制订换届选举计划;

2、组织群众代表推荐;

3、组织党员民主推荐;

4、正式选举产生党支部(总支)委员;

5、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

 

 

总结阶段

2天)

 

 

查漏补缺,搞好总结完善工作。

表二: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

 

           

 

准备阶段

5天)

 

1、成立组织,调查摸底,宣传发动;

2、研究制订村委换届实施意见和选举工作计划;

3、组织选举业务培训。

 

 

 

选举阶段

 

30天)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第1号公告);

2、确定选举日,进行选民登记(选举日20天前发布第2号公告)。做好选民自荐引导工作,开始竞选人自荐报名工作;

3、选举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发布第3号公告);

4、公布委托投票名单(发布第4号公告);

5、发布公告,介绍自荐人选基本情况和竞职承诺;

6、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选举办法,讨论选举方式、时间、地点及监计票人名单(选举日5天前发布第5号公告),组织开展村民代表民主推荐;

7、发布公告,介绍民主推荐人选名单及基本情况;

8、直接选举,公布当选结果(发布第6号公告);

9、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会议,确定另行选举候选人名单(发布第7号公告);

10、组织另行选举,公布当选结果(发布第8号公告)。

 

总结阶段

5天)

 

1、做好村级配套组织建设;

2、制订三年任期目标和规章制度;

3、组织村两委班子上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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