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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飞鹰专项行动”的方案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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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林业局文件

 

嵊林[2008]23号

 


 嵊州市林业局

关于开展“飞鹰专项行动的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浙林公(200840号文件精神,按照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部署,结合嵊州实际,经研究决定,我局于2008320531,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代号为“飞鹰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强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打击,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逐步树立起正确的生态观念,全面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打击,遏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势头,维护我市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健康。通过清理整顿,依法规范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行为,维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的良好秩序。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群众自觉抵制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

三、行动重点

1、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宾馆、饭店、酒楼,特别是旅游景区内经营野生动物的场所。

2、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的农贸市场、野生动物集散地及贩运窝点。

3、非法收购、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场。

4、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动物的违法行为。

5、其它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行动步骤和阶段任务

1、动员准备阶段(320-3月31)。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根据省局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方案,确定打击重点和对象,做好动员和前期准备工作。

2、摸底排查阶段(41-4月10)。严密组织,周密部署,摸清基本情况,挖掘案件线索,开展秘密排查,调研犯罪动态、加强重点监控,做好集中打击前的准备工作。

3、集中打击阶段(411-5月10)。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重拳出击,集中清理整顿非法经营的市场和商户,对酒店、饭店、山庄等野生动物经营场所进行集中检查。查处一批乱捕滥猎、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件,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

4、治理整顿阶段(511520)。对非法经营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落实制度,规范管理。

5、总结提高阶段(520-5月31)。及时总结行动开展情况,查漏补缺,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组织领导和人员安排

1、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嵊州市林业局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由林业局局长王正军任组长,副局长陈正东、纪检组长童黎锋为副组长,张江才、赵樟森、齐德仁等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飞鹰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嵊州市林业公安科。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飞鹰行动”的具体工作,制定方案、对外协调,落实责任、组织实施、保障经费,确保“飞鹰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2、行动小组。设三个行动小组:

第一组:陈正东、齐德仁、邹宇峰

检查乡镇(街道):长乐镇、金庭镇、谷来镇、下王镇、竹溪乡、王院乡、三江街道、开发区

第二组:童黎锋、赵樟森、金志军、俞樟达

检查乡镇(街道):崇仁镇、三界镇、北漳镇、里南乡、贵门乡、剡湖街道、浦口街道

第三组:张江才、裘军汀、李冬芳

检查乡镇(街道):甘霖镇、黄泽镇、仙岩镇、石璜镇、通源乡、雅璜乡、鹿山街道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野生动物保护的责任感。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人类生存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专项行动的部署精神上来,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作为创建生态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下大力气抓紧、抓实、抓好,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势头彻底打下去。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市林业局会同各乡镇、街道根据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力量,明确分工,落实任务,扎扎实实地开展专项行动,森林公安机关结合当前“三基”建设工作,全面掌握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的规律特点。同时,主动与公检法、工商、交通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积极争取他们对专项行动的支持。各乡镇、街道要抽调农办和林业干部,积极配合,全力以赴,协助市林业局搞好宣传和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文明执法,依法办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查处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一是积极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周、宣传月等活动,弘扬健康向上的生态文化,积极倡导不烹食野生动物、不笼养野生动物,引导人们自觉抵制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三是通过安装警示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的舆论监督效应以案释法,大力宣传。

(五)落实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告工作,及时汇总、掌握工作情况及战果。

                          00八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野生动物  保护  专项行动  方案

抄送:绍兴市林业局,市政府办公室,郑法根副市长。

嵊州市林业局办公室                      2008年4月1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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