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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嵊科技[2008]23号
嵊州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企业员工“技术革新奖”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委,各企业:
为开发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引导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增强员工创新意识,大兴小创新、小发明之风,决定组织开展企业员工“技术革新奖”评选奖励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绍兴市委“两创”总战略,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市工业经济大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创业创新,服务工业经济发展,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营造全市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1、企业生产一线技术工人。
2、以企业生产一线技术工人为负责人和骨干的技术革新小组。
(二)申报要求
1、从事的专业或产业领域属于我市重点发展的先进制造业(领带服装、电器厨具、机械电机)、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
2、从事的企业在嵊州境内。
3、申报的一线技术工人和技术革新小组必须在当年度曾经获得过企业奖励。
4、开展的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等技术创新活动,以解决生产、设备、工艺中的难题,探索推广先进操作法为主要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能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产品质量,有利于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
5、已申报各类科技项目的除外。
(三)申报办法
1、申报采取从事技术革新活动的负责人牵头,所在单位申报,归口管理部门(当地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委)择优推荐的方式申报。
2、申报采取书面申报形式,申报者需填写《嵊州市企业员工“技术革新奖”推荐表》一式6份,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参与的技术革新活动在企业中的获奖证明、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技术等级证明复印件)。经当地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委初审后报市科技局办公室,由科技局办公室汇总后报评审专家小组。
3、企业员工“技术革新奖”长期开展,每年评比一次,报送截止日期为次年度的3月31日。
三、奖励办法
1、市科技局设立企业员工“技术革新奖”评审专家小组,成员由市科技局聘请各行业相关专家组成。
2、评审专家小组在推荐的“技术革新奖”中分四类(领带服装、电器厨具、机械电机、其他)各评出十项“技术革新奖”。
3、市科技局对获得“技术革新奖”的主要负责人行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进行适当的经济奖励。
附:嵊州市企业员工“技术革新奖”推荐表
2008年4月25日
嵊州市科学技术局
附:
嵊州市企业员工“技术革新奖”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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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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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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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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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革 新 奖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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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理 由 |
年 月 日 (盖 章) | ||||
乡镇(街道)、开发委意见 |
年 月 日 (盖 章) | ||||
审 核 意 见 |
年 月 日 (盖 章) |
注:1、推荐理由,由所在企业负责填写;审核意见,由市科技局企业员工“技术革新奖”评审专家小组填写。
2、此表一式6份,于3月31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办公室。传真:83211889
主题词
报:市府办、闾小峰副市长
抄:
嵊州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