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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剡湖街道委员会文件
嵊剡委[2008]25号
中共剡湖街道委员会 剡湖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建设
“三比”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社区、行政村,有关村级经济实体: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创业实干强基础,创新发展求突破”的科学决策,围绕建设“生态剡湖、亲情剡湖、惠民剡湖、和谐剡湖、清风剡湖”的目标,再扬优势,再创亮点,力争使街道各项工作再上台阶。经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社区、行政村和村级经济实体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建设“三比”竞赛活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竞赛对象
第一层面:11个社区。
第二层面:13个行政村。
第三层面:东浦、北郊、艇湖、工农、桥东等5个村级经济实体。
二、竞赛内容
(一)第一层面:在11个社区中开展以“比服务、比管理、比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三比竞赛考核。
1、比服务(40分)
(1)便民服务(10分)。以“社区大家亲”活动为载体,整合利用社区资源,规范和完善社区服务,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得基本分。
(2)帮困服务(5分)。不断健全社区关爱组织,及时开展困难弱势群体结对帮扶,建立健全弱势群体档案,特困对象帮扶率达到100%,走访慰问全年不少于2次,得5分,每少1次扣0.5分,没有档案或档案不全的扣3分。
(3)医保服务(2分)。合理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健全社区卫生医疗站(点),帮助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台帐,满足社区群众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的需要,得1分,开展多形式的社区卫生服务活动,一年不少于2次,得1分。
(4)计生服务(8分)。积极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当年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随访服务率、孕环情检查率都达到100%得4分,每降10%,扣0.5分;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扣2分;统计误差率超指标扣2分;外出办证率、协议签订率、外来登记、验证和服务率、外来人员计划外怀孕落实补救率达到100%得4分。每减1个百分点扣1分;流动人口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扣2分。
(5)企业服务(5分)。大力开展企业服务,经常走访企业,及时掌握辖区内企业运行情况,尽心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有关问题,落实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得基本分。
(6)文化服务(5分)。活跃社区迎奥运的文化氛围,形成自己的奥运文化特色,群众参与社区文化活动热情高,不断健全社区文体骨干队伍,每月群众性文艺活动不少于二次,得基本分。参加嵊州市、绍兴市、省文艺演出,每次分别加0.5分、1分、2分,以5分以限。建立社区健康电子阅览室,居民健康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的加1分。
(7)就业服务(5分)。整合社区教育资源,强化就业信息、就业咨询、就业培训、“4050”人员再就业及保险社会化等服务,工作富有成效的,得基本分。
2、比管理(30分)
(1)小区保洁(6分)。组织开展“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活动,建立健全长效卫生保洁制度,小区内卫生整洁、秩序良好,按时完成环卫费收缴和保洁任务得基本分。在各类检查和文明城市验收中,责任范围内发现有卫生死角每处扣1分;卫生状态被新闻媒体爆光一次扣2分;对破损道路未及时联系修理,超过半个月每处扣1分。卫生费收缴任务未完成的按比例扣1-3分。
(2)社会稳定(6分)。重视安全生产和食品卫生安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开展“平安社区”、“平安家庭”和“安全小区”创建活动,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切实抓好纠纷排查调处、外来人口管理、归正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案件得到遏制得4分。社区信访渠道顺畅,信访网络健全,动态掌握及时,制度落实,无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得2分。每出现一次扣2分。
(3)社区自治(5分)。加强社区居委会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不断增强市民自治意识得5分。
(4)社务公开(4分)。按嵊剡委[2005]6号《剡湖街道村(社)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计分。
(5)资产管理(5分)。管理和发展社区集体资产的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资产增值,收支平衡,并完成本年度社区核定创收基数的,得基本分。每增收2万元加1分,以5分为限。出现收支赤字,扣2分。社区创收是指房屋出租、经营性收入和其他非经营性收入,不包括上级拨款、补助及利息收入。
(6)设施管理(2分)。利用市场化运作机制,不断加大社区基础设施资金的投入,现有设施发挥功能好得基本分。本社区在上年基础上每增加一项加2分,以5分为限。
(7)内部管理(2分)。制度健全落实,管理职责明确,措施到岗到人,得2分。如因管理不善引发集体性矛盾或上访,每起扣2分。
3、比形象(30分)
(1)社区党建(10分)。党组织及配套组织机构班子健全,职责明确,有战斗力、凝聚力,得1分;深化在职党员“双向联系、双向反馈”机制及城乡互动机制,深入开展“党员奉献在社区”、“党员责任区”、“村社结对”等活动,得2分;扎实开展星级社区创建,不断提高社区创建力度,得2分。通过绍兴市五星级验收加5分,通过嵊州市“四星级”、“三星级”验收分别加3、2分;党员活动室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流动党员管理有力,党员远程教育设施完善,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党员活动率达80%,得1分;积极开展学习型社区创建,社区宣传队伍、制度和阵地健全有效,及时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得2 分。
(2)社区共建(6分)。加大社区共建力度,共建网络健全,共建活动富有成效,得3分;主动与辖区内的单位处理好关系,创新社区共建运作机制,共驻共建氛围浓厚,得4分。
(3)特色创建(4分)。积极开展特色创建活动,探索社区管理和社区市场化服务新路子,得5分。每项通过省、绍兴市、嵊州市验收的分别加3分、2分、1分,多项并列以得分多的为准。
(4)队伍建设(4分)。注重社区干部自身建设,做到团结协调、诚以待人、实以处事、俭以养身,得4分。每出现一次社区干部因工作方法、态度等问题,引发居民不满或投诉扣1-2分。积极宣传社区特色性工作,被绍兴市、省级党报党刊录用的每篇加0.5分、1分,以5分为限。
(5)全局意识(3分)。街道中心工作和突击性任务,全局意识强,配合好,落实快,成效明显,得1分,协助街道有关线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得1分,不按时完成的扣1分。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及时阻止违规现象、违章建筑的发生,得1分。
(6)廉政建设(3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社区干部廉洁自律好,无违纪现象,得3分。如社区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被查处,扣2分。
特别加分。社区工作被街道、嵊州市、绍兴市、省级表彰发文或推广的分别加记1分、2分、4分、10分;单项先进减半记分(以证书、文件为准)。
(二)第二层面:在13个行政村中开展以“比发展、比稳定、比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三比竞赛活动,竞赛结果与村主职干部的考核挂钩。
1、比发展(40分)
(1)集体经济收入(12分)。以上年实绩为基数,每增减2%,加扣1分,以10分为限。集体经济收入是指工商企业上缴利润、房屋出租、服务业经营或承包上缴款收入、农业承包款等生产经营性收入(不包括土地征用补偿费、土地出让费、村级集体资产出售转让费、村级矿产资源短期出让费、上级下拨资金、补助资金、社会性集资和各种赞助资金等收入)。
(2)集体投入(12分)。当年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投入资金占上年集体经济收入40%,得12分,超过或达不到要求的按比例加扣分,以5分为限。
(3)实事工程(5分)。加强规划管理,积极兴办实事,改善发展环境,每年在改水、改路、改厕、改线等方面兴办一件以上实事,得5分。超过1件加2分,以5分为限。没有实事的扣2分。
(4)招商引资(2分)。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得2分。吸引外资实到20万美元(市外境内资金300万元)以上的加3分。
(5)个私经济(2分)。大力扶持和鼓励发展个私经济,得2分。每新增加1家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企业的加0.5分,以2分为限。
(6)存量盘活(2分)。积极盘活集体资产存量,在土地征用、旧村改造、土地整理等项目中,集体资产有明显增值,得2分。
(7)结构调整(2分)。种养结构调整措施得力,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成效明显,得2分。
(8)农民收入(3分)。达到上年村民人均收入基数,得3分。每增减2%加扣0.5分,以2分为限。
2、比稳定(30分)
(1)治安调解(6分)。村治调组织健全、制度落实,对发生的各种治安案件做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认真做好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加强外来人员管理,不发生重大治安事故,达到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要求,得6分。达不到要求的视情扣1-5分。
(2)信访调处(6分)。村信访网络健全,上访信息上报及时,不出现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得6分。每出现一次到嵊州市、绍兴市、省的集体上访分别扣2、4、6分,到北京上访的每次扣10分。发生集体上访事件时,村主要干部不及时到场处置的加倍扣分。
(3)应急管理(6分)。建立和健全灾害预防应急管理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措施到位,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并及时消除,发生事故不迟报、漏报、瞒报,并处理及时有效,得6分。如发生和发现每一种灾害责任事故扣4-6分。
(4)计划生育(5分)。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明确、组织健全、责任落实、工作规范,并达到街道下达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要求,得5分。出现计划外生育,统计误差率超指标,违反“七不准”要求的扣2分。
(5)公共卫生(4分)。切实抓好公共卫生工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深化环境卫生整治,完成街道下达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垃圾集中处理、除“四害”、血防、无偿献血等工作要求的,得2分。
(6)农民培训(3分)。积极开展“学习型村庄”建设,深化“三学一创”教育活动,新农村建设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有力,特色鲜明,得1分。年内分别完成技能培训和转移目标任务的得1分。完成转移任务不到60%的不得分。创建农民培训基地的,加1分。
3、比形象(30分)
(1)班子合力(7分)。依章依法平稳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村级班子运行机制,做到民主治村、村班子团结协调、有凝聚力、战斗力,工作出色,得5分。五项制度落实健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得2分。
(2)全局意识(8分)。①街道中心工作,全局意识强,配合好,落实快,得2分。②按时完成民政优抚、征兵、民兵预备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款工作、党报党刊征订等任务,得2分,每少完成10%的扣1分,以2分为限。③主动与辖区内的企业(单位)处理好关系,尽力提供优质的服务环境,得2分。每出现一起与区内企业的矛盾纠纷,村主要干部有不及时到场并妥善解决的扣1分,以2分为限。④村镇建设严格按规划实施得2分。每出现一起违章建筑现象,未能及时阻止被有关部门查处的扣2分,以5分为限。
(3)民主作风(5分)。积极推进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规范重大事项运作,得5分。按嵊剡委[2005]6号《剡湖街道村(社)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计分。
(4)廉政建设(5分)。党员干部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好,无违纪现象,得5分。如村主职干部因违法违纪被查处,扣5分,其他党员和村干部因违法违纪被查处,扣3分。
(5)党员教育(5)。探索新形势下的党员教育长效机制,党员学习制度健全,党员活动正常,得基本分,年内完成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点建设加3分。
特别加分。完成街道下达突击性工作和临时性任务出色的加记3分;荣获上年街道、嵊州市、绍兴市、省级或国家级先进集体荣誉或通报表彰,经验推广的分别加记1分、3分、5分、7分、10分,单项先进减半记分。新农村建设成绩突出,酌情加3-5分。
(三)第三层面:在东浦、北郊、艇湖、工农、桥东等5个村级经济实体中开展以“比实力、比稳定、比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三比竞赛活动。
1、比实力(40分)
(1)集体经济收入(10分)。达到上年收入基数,得10分。集体经济收入是指工商业上缴利润、房屋出租、服务业经营或承包上缴款收入、农业承包等生产经营性收入(不包括土地征用补偿费、土地出让费、集体资产出售转让费,资源短期出让费,上级下拨资金、补助资金、社会性集资和各种赞助资金等收入)。
(2)集体投入(10分)。当年用于发展集体经济的投入资金占上年集体经济收入40%,得10分;超过或达不到要求的按比例加扣分,以5分为限。
(3)盘活存量(5分)。积极盘活资产存量,在城市建设土地征用、旧村改造等项目中,集体资产有明显增值,得5分。
(4)实事工程(8分)。积极支持新型社区建设,兴办实事,改善环境,每年在支持社区建设,改水、改路、改厕、改线等方面兴办一件以上实事,得8分。超过1件加2分,以5分为限。没有实事的扣2分。
(5)规划建设(2分)。各项建设严格按规划实施,得7分。每出现一起违章现象,未能及时阻止被有关部门查处的扣2分,以5分为限。
(6)企业服务(5分)。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大力做好辖区内企业的服务工作,及时了解企业运行情况,督促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尽心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
2、比稳定(30分)
(1)规范运作(10)分。积极开展“四有一化”改革探索,推行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市场化的要求,进行企业化运作,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得10分。
(2)社务公开(5分)。按嵊剡委[2005]6号《剡湖街道村(社)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计分。
(3)信访调处(12分)。信访网络健全得2分。在“四有一化”政策探索中上访信息及时摸排并上报,不出现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的得10分,每出现一次到嵊州市、绍兴市、省集体上访分别扣2、4、6分。到北京上访的每次扣10分。
(4)教育培训(3分)。深化“三学一创”教育活动,党员学习制度健全,教育培训阵地落实,信息及时,制度健全,机制长效,得3分。
3、比形象(30分)
(1)班子建设(10分)。班子团结协调、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好,得5分;党员活动正常,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得2分;重视两个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得3分。如主职干部因违法违纪被查处,扣5分,一般干部和党员因违法违纪被查处扣3分。
(2)服务经济(10分)。主动与辖区内的企业(单位)处理好关系,尽力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得10分。每出现一起与区内企业的矛盾纠纷,主要干部有不及时到场并妥善解决的扣2分。
(3)管理制度(10分)。制度健全落实,管理规范运作,得3分;管理和发展集体经济的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无出现集体资产管理不善而引发的群体性矛盾,得3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得4分。
特别加分。按时完成街道下达突击性工作和临时性任务出色的加记3分;上年度荣获街道、嵊州市、绍兴市、省级或国家级先进集体荣誉的分别加记1分、3分、5分、7分、10分,单项先进减半记分。
三、评比考核办法
1、竞赛考核实行半年一次实绩检查,年终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点评,考核,以百分制计分考核法,按得分多少排列位次,评出“三比”竞赛先进集体。
2、奖励办法
(1)先进集体:第一层面取前2名,第二层面取前3名,第三层面取前1名,共计5名,年终给予表彰。
(2)有违反计划生育、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发生和有严重违纪案件等,被一票否决的,取消先进评比资格。
(3)村级经济实体干部,其工资、岗位津贴及奖金发放仍按嵊剡委[2002]35号文件规定执行;股份经济合作社干部的工资、岗位津贴及奖金结合各地实际,由董事会研究决定,并报街道备案。
(4)行政村主职干部报酬继续实行统收统支。其中60%作为基本报酬,40%作为年终奖。考核优秀的,发放年终奖,再增发0.2系数奖;考核合格的,发放年终奖;考核不合格的,不发年终奖,同时进行诫勉谈话。
四、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三比”竞赛活动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为组成成员,下设考核办公室,由汤柏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二○○八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三比 竞赛活动 实施意见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
嵊州市剡湖街道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