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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全街道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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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文件

 

嵊剡政[2008]31号


关于深入开展全街道特种设备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社区、行政村、城溪工作片,有关企事业单位:

我街道现有特种设备种类繁多、工作环境复杂,如使用管理不善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我们在检查中发现仍有不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安全意识还不够强,未设置专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使用的特种设备未经注册登记,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承压类特种设备上在用安全附件失灵或超期未校验等现象还普遍存在。这些问题的存在将严重影响我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也为争创“平安剡湖”、“和谐社会”带来不利因素。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绍兴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在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的同时,全面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结合我街道全面推进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着力消除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巩固、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制度,不断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建设。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真正实现“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和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事故隐患整治率等四个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要求,以继续保持我街道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良好势头。

二、 排查治理范围和重点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范围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宾馆、饭店、商场、医院、学校等人口密集或重要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经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判为限定条件使用的特种设备;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的特种设备;近期曾发生过事故或管理混乱的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

三、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内容和完成时间要求

(一)医疗卫生单位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

排查内容:根据省质监局、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全省医疗卫生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浙质联发〔20081号)及绍兴市质监局、绍兴市市卫生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相应整改措施,以确保医疗卫生单位使用的电梯、锅炉、医用氧舱、氧气瓶、灭菌锅、储气罐等特种设备按照国家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使用。

时间要求: 3月份至4月份。

(二)承压类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排查治理

排查内容:违法安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失灵或超期未校验的安全附件;不符安全技术规范的安全附属装置。

时间要求: 3月份至4月份。

(三)机电类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

排查内容:违法安装、使用的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机电类特种设备,并突出重点对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吊运熔融金属和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等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时间要求: 5月份至6月份。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排查治理

排查内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操作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取证或持无效证的人员非法上岗操作情况。

时间要求: 7月份至8月份。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街道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全面开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消除特种设备在使用管理上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而引发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层层落实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责任制。有关单位在努力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的同时,还要抓好不同时期开展的各项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也要定方案、定人员、定措施,不但要把各项工作开展好,还要把开展的工作总结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要做到责任层层落实、隐患条条清除。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有关部门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采取巡查、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第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特种设备    隐患排查治理    方案                      

   抄送:市安委会、市质监局                                                               

   嵊州市剡湖街道党政办公室                         200841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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